新加坡的法律非常嚴格,這一點已經是公認的事實了。不過話這麽說,還是會有人屢試屢犯。
比如賄賂這件事,往年新加坡也有發生過不同的大小案件,但今年因爲受賄被判刑的案件似乎少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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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比較大件事的相信大家還有點印象,就有人爲了加速永久居民申請進程,而去賄賂ICA官員。。。
這兩天聽聞又有一個因爲賄賂而被判刑的,咱們來了解下~
PR多次受賄被判刑
(22日)本地一個永久居民因爲好幾次受賄被判坐牢8個月!
可見金錢的誘惑果然可以稱得上是這個世上最磨人的考驗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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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犯事的永久居民叫周維強,今年55歲。他是在一間售賣起重機零件和儀器的公司擔任助理經理。
平時他的主要工作內容就有包括一項評估起重機零件報價,然後提呈建議給自己的上司。
也就是說,這家企業上司所收到的報價,都是周維強經手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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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就給了周維強可以利用職務之便給自己牟利的可乘之機。比如跟供貨商之間有點什麽小貓膩之類。。。
據貪汙調查局的調查結果,周維強在2011年1月到2014年9月之間,竟然39次收取賄賂!
而且都是來自同一家供貨商、同一個人。
位于香港WOT公司的雇員Jason Wang Xue,在這三年多的時間裏一共賄賂了周維強達9萬多元(S$90760)。
而周維強在收取這麽些賄金以後,更是頻繁協助這家公司拿到定單。
此後估計是他有收賄的作風在行業裏傳了出去,除了香港的WOT公司,還有其他公司也循著風聲找了過來。
一家名叫Xuzhou Silkway的公司,其雇員Jessica在2011年3月25日也跟著賄賂周維強1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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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Jessica的賄賂,也確實幫她拿到了訂單。
不過這兩筆還是明面上的,貪汙調查局有調查出來的比較大的兩筆。至于周自己私底下會不會有其他小數目的受賄,這就不得而知了~
周維強是在2月21日的時候以受賄的罪名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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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汙調查局還特別重點說明像周維強這種行爲,可能會造成的影響會有多麽的惡劣:
“雇員是不可以利用自己的評估之便牟利受賄,來爲某些特定的供應商公司謀取訂單。通過給供應商不正當的優待來換取自己的利益,這種行爲會破壞市場競爭並且擴大商業成本。”
此外,類似這種惡性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的行爲,當局表示還在繼續追尋調查。
不過當局也鼓勵大家舉報,如果有碰到類似的可靠的消息或情況,可以通過以下方式來聯系:
通信地址:CPIB Headquarters at 2 Lengkok Bahru, S159047
聯系電話:1800-376-0000, lodge an e-complaint
電郵地址:[email protected]
可見在新加坡,受賄行爲真心是不受待見的。而且也是主要嚴打嚴抓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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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關于賄賂物品的範圍也有清楚的廣泛的定義,比如最基本的金錢,禮品,甚至包括貸款,消費,獎金,傭金,有價值的擔保和財産。
以及任何其他服務,或是有利的可以取利的任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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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賄收賄的罪名一旦成立,那麽要面臨的可能是最高罰款100,000新幣,或者坐牢最高長達5年,或者兩者並施。
當然視情況而定,更嚴重的可能會被判處不超過10萬新的罰款,或是最高7年的牢獄。
非吸煙區吸煙 男子被抓判刑
還有另外一起賄賂被判刑的案子。
今年1月27日,一個化名爲劉輝斌的男子,在位于Sumang Link的一處非吸煙區抽煙被目睹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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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逮到他的是兩名環境局的officer,當場調查清楚後就直接給劉輝斌開了一張法庭通知單。
而劉輝斌在意識到自己已經違反規定後,他心裏邊還是存著僥幸心理,想要偷偷地靜靜地離開。。。
結果沒能成功,被兩個警官制止了~
之後環境局的警官通知了警察,他們三人一起在原地等執法人員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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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等待的過程中,估計劉輝斌的內心更加掙紮,淨想著怎麽樣才能逃過這一劫。
于是他。。。就把自己“作死”了。
他突然就上手,拉著警官(女的)臂腕想要到一邊去,結果不知道是覺得使不上勁怎麽的,還順帶推了人家女警官的肩膀一下——
一下直接把人家的左手臂給挫傷了。。。
然後這樣都沒注意到,他就掏出了12新,一張10新,一張2新的紙幣,想要賄賂警官—— 還是沒成功,人家果斷拒絕了。
7月9日的時候,劉輝斌就被控上法庭,罪名就有由于他的行爲導致的“傷警”和賄賂兩種。
他在昨日認罪。
貪汙調查局特別表揚了兩名拒絕受賄的警官,稱贊她們這種“對違法行爲的零容忍態度”。
劉輝斌最後被判處2個月連2個禮拜的牢獄之刑。 可見小錯不能容,大錯更得罰,還是引以爲戒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