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開設旅行社
旅行社是指提供旅遊配套,包括航空、海上或陸地旅遊等的實體。僅提供交通工具(如計程車或搬運貨物用的卡車)的公司不在此定義中。旅行社在投入營運之前,必須取得由新加坡旅遊局(STB)發出的旅行社執照(TAL)。新加坡旅遊局在《旅行代理法》第334章第4條文中闡明,旅行社的定義爲提供下列服務:
· 出售個人旅遊用票券,或安排一個人在任何交通工具上的通行權(若交通工具爲公司擁有,則不需要旅行社執照)。
· 透過向一個人出售或協助其安排在新加坡國內外的交通票券、酒店住宿和外國簽證,爲其提供旅遊便利。若交通工具和住宿地點爲公司擁有(如擁有交通工具的酒店),則不需要旅行社執照。
· 購買及轉售任何交通工具的通行權。
· 安排或進行在新加坡國內外的旅遊活動。
· 進行當局可能規定的任何活動。
· 自願進行上述任何活動。
上述定義涵蓋爲航空公司、旅遊巴士和遊輪提供旅遊服務、旅客服務及票務代理的公司與自由工作者。
申請旅行社執照的先決條件
在填寫新加坡旅行社執照申請表格之前,您必須了解以下要求:
· 注冊公司:首先,您必須成立一家新加坡公司,以便開展業務。公司必須根據新加坡標准産業分類(SSIC)代碼注冊,即78211(旅行代理和旅遊經營者)或78212(票務代理)。
· 實繳資本:公司必須擁有至少10萬新元的實繳資本。
· 主要執行官:公司必須委任一名適當的人選擔任主要執行官,負責日常業務運作。這項委任必須得到新加坡旅遊局的批准。主要執行官須爲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或就業准證持有者,同時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與資曆,以便有效管理公司。
· 品格:公司的主管必須具有良好的品德與聲譽。新加坡旅遊局可酌情要求提供證明,如無犯罪記錄證明、信用背景調查及相關政府機構發出的品行優良證明信。
· 電郵地址和旅遊相關用戶系統:公司必須設立一個網站來經營業務,且須遵守“旅遊相關用戶系統(TRUST)使用條款”。TRUST是一個國家認可的網站,提供有關新加坡旅遊業的信息、資源和建議。
· 辦公空間和招牌:公司必須設立一間專供旅行社營運的辦公室,該空間不可與其他類型的業務共享。公司也必須豎立一個顯眼的招牌,清楚告知其業務性質。如果您是個體經營的自由旅行代理,無論是在政府組屋或私人住所營業,都必須先獲得新加坡建屋發展局(HDB)或新加坡市區重建局(URA)的批准,之後新加坡旅遊局會向您發出執照。
旅行社執照申請程序
所有的旅行社執照申請都是在網上提交,您必須申報您在其他旅行社的股權。申請處理時間約爲一周(3至5個工作日),當局會郵寄原則上批准(IPA)信給您。如果當局認爲有必要對有關公司及個人進行背景與財務調查,則需要更長的時間處理。
原則上批准信中可能會列出一些條件,在取得新加坡旅行社執照的最終批准之前,您需要滿足這些條件。其中一個典型的條件是提交您計劃開設旅行社的場所的租賃協議,該協議應該爲期至少一年。如果該場所是由您擁有,您需要出示所有權證明。
收到最終批准信後,您必須親自領取新加坡旅行社執照,並支付300新元的執照費。
申請被駁回
如果您在申請旅行社執照時提交了所有所需文件和正確的資料,當局沒有理由拒絕您的申請。但若您的申請基于某種原因被駁回,您可以在一個月內提出上訴,審查過程可能需時兩周。
更新
新加坡旅行社執照有效期爲兩年,無論您是在哪個月份提出初次申請,執照都將在隔年12月31日到期。您必須在執照到期前一個月更新執照。
此外,旅行社執照持有者每年應向新加坡旅遊局呈交下列資料:
1)在每年3月31日或之前,以當局要求的形式和方式,提交前一年的年營業額詳情;和
2)在財政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提交經過審計的會計報表副本。
欲知更多詳情,請聯系新加坡旅遊局的旅遊管理部門,電話:+65 6736 6622或發送電郵至:[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