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7日訊)介入一對父子和一對情侶的停車糾紛,新加坡演員兼女模楊麗芳幫情侶嗆聲父子,過程中被指也向一名看熱鬧的男子比中指,男子過後趁她走去電梯時,突然抓住她頭發,還往她臉上揮兩拳,昨天被判罰款3500元(約1萬600令吉)。
根據《聯合晚報》62歲的林慶發(譯音)昨天在庭上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的罪名後被判刑。
案情顯示,去年5月2日半夜時分,一對父子和一對情侶因爲停車糾紛在組屋樓下吵架,驚動了不居民圍觀,包括楊麗芳。
楊麗芳遭一名阿叔扯頭發又拳打頭和下巴。(檔案照)
楊麗芳向情侶了解情況後,決定站在情侶那邊,對父子指指點點。被告當時在附近喝完酒,經過現場時決定上前湊熱鬧。
楊麗芳以爲被告是父子的親戚,因此再嗆父子兩人,問他們爲什麽還需要叫更多的人來,是不是想打架。
爭吵聲驚動了更多居民到場,要衆人不要再吵,四名事主後來決定和解收場,楊麗芳也准備回到樓上。
她走向電梯時,被告突然抓住她的頭發,揮拳打了她的頭和下巴。楊麗芳當場慘叫,情侶見狀後上前將被告拉開。
楊麗芳後來被送往醫院救治。根據醫療報告,她被打得鼻青臉腫,獲得3天病假休養。
林慶發沒有代表律師,他在庭上聲稱楊麗芳在吵架的過程對他比中指,而且他喝了酒,才會失控打她。
主控官指出,楊麗芳在口供書裏並沒有說有對被告比中指,其他證人也沒那麽說,但控方坦言他們並未再進行確認,但被告卻是有動手。
(示意圖/123RF)
情緒失控出手
男子稱不認識楊麗芳,情緒失控才會出手。法官指即使對方真有比中指,也不該對她動手。
被告在庭上坦言,他不認識楊麗芳,但因爲當時喝了酒,才會情緒失控出手。
法官斥責被告,指無論受害者有沒有對他比中指,他都不應該打她。
被告說,他知道自己有酗酒以及情緒管理問題,但已經在女友的陪伴下接受輔導,相信以後不會再犯案。
被告請求法官從輕發落,指他快要和女友注冊結婚買房子,如果罰款判太重,他可能需要選擇坐牢頂替,而他如果坐牢,以他的年齡很難再找工作。
法官下判時,提醒被告不要再喝酒,最終判他罰款3500元(約1萬6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