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一部懸疑劇《沉默的真相》火爆網絡,開播一周後豆瓣評分從8.8一路沖上9.2。這部片子之所以能夠獲得這麽高的評價,除了劇情和表演本身外,更是因爲立意。
這部劇講述的是一位檢察官爲了平反當年的一樁冤假錯案,不惜犧牲一切的悲壯故事。這部劇改編自紫金陳的小說《長夜難明》,取材于中國2013到2014年司法系統大規模平反冤假錯案時的一些真實故事。
中國上世紀90年代曾有一個辦案粗糙、司法不公的“嚴打”時期。近來轟動輿論,中國史上最長冤獄“張玉環案”正是在那個時代鑄成的大錯。
包括近年來平反的聶樹斌案、呼格吉勒圖案還有張氏兄弟案,都是令人唏噓,“遲到的正義”。
反觀新加坡,我們似乎鮮少聽聞冤假錯案,更好奇新加坡的法律會如何對待。
而近來的一個案件卻讓我們看到了,新加坡面對冤案是如何處理的,反“沉默的真相”是怎麽做到的?
01. 多坐兩天牢獲賠償道歉?
新加坡羅厘司機張勝仲(59歲,漁場老板)上訴失敗維持原判坐牢7周,但卻被誤爲沒繳付罰款,結果多坐了兩天牢。
這起風波涉及的另一方是英國籍腳踏車騎士張豪宇(36歲)。
事件發生于前年12月22日上午11時55分,在巴西立第3通道和巴西立坡交界處起沖突。羅厘司機疑不滿騎士擋道鳴笛,騎士打落羅厘側鏡,結果羅厘向左晃,騎士摔落在地,兩人事後雙雙被控。
張勝仲面對魯莽行爲危害他人安全,以及沒有在車禍後24小時報案的控狀。案件審訊後被判罪名成立,坐牢7周吊銷執照2年及罰款500元;若無力支付罰款則需要多坐牢3天代替。
張勝仲過後對裁決不滿,針對罪成和刑罰向高庭提出上訴;但在今年7月20日,上訴遭駁回,他隨後入獄。盡管妻子替他償還了罰款,但國家法院系統卻沒有顯示,導致他多坐牢兩天。
因爲這多出來的這兩天,新加坡國家法院在9月2日專門發出文告解釋了事發經過,在對此深表遺憾的同時,還通過總檢察署將道歉信交給張勝仲並進行了金錢補償。
張勝仲于今年8月24日早上出獄。他受訪時表示,已和政府達成和解協議,獲金錢賠償但內容保密,不能對外透露。
張勝仲表示將考慮用部分錢通過物資方式捐給老人院,回饋社會。
“在受調查期間,我的羅厘被沒收五個月,這期間我無法送貨工作,之後取回羅厘後至今也幾乎沒生意,可說這個收入來源已斷,因此希望能用賠償金一半的錢去支付現有的開銷。我也會考慮將一小部分通過物資的方式捐贈老人院,回饋社會。”
和中國震動輿論的一些冤假錯案相比,這個案子似乎要小得多。但是新加坡政府對這個“多兩天的冤獄”的重視程度不輸任何一場大案。
未令當事人含冤,未讓社會公衆寒心。
02. 27年冤獄賠償2234萬多嗎?
而另一邊,中國農民張玉環因殺人罪入獄近27年後沉冤得雪,創下中國蒙冤入獄時間最長紀錄。
現年53歲的江西農民張玉環在1993年被指控殺害同村兩名男童,1995年被南昌市中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因不服判決,張玉環提出上訴。
1995年3月30日,江西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爲由裁定撤銷原判、發回重審。2001年11月7日,南昌中院重審判決再次認定該案“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充分”,作出了和原一審判決相同結果的判決。
張玉環仍然不服,再次提出上訴。
2001年11月28日,江西高院卻作出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多年來,張玉環及其家人、代理律師等持續申訴,單是他本人從獄中寄出的申訴信就達上千封。
2018年,江西省高院決定對案件啓動立案複查,去年3月再審此案。
今年9月4日,法院撤銷對張玉環的死緩判決,最終宣告無罪釋放。法官認爲,沒有直接證據表明張玉環犯罪,其此前的有罪供述真實性存疑不能作爲合法證據,根據疑罪從無的原則判定其爲無罪。
至此,張玉環已蒙受9778天牢獄之災,成爲中國已知被關押時間最長的無罪釋放當事人。
據張玉環稱,當年自己曾經遭到刑訊逼供吊打,被用電擊打、蹲樁,遭警犬撕咬,最終難以忍受屈打成招。他表示,接受江西高院等多家單位的道歉,但多年的痛苦和折磨不是一句道歉就能解決的,並希望向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
無罪獲釋後的張玉環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程廣鑫、羅金壽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共計22343129元(人民幣,下同,4452547新元),並要求賠償義務機關賠禮道歉。
根據澎湃新聞報道,該賠償申請主要內容包括五項:賠償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0171564.5元;賠償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費用支出100萬元,各項共計人民幣22343129元。
此外,張玉環還要求賠償義務機關即江西高院在媒體和門戶網站上公開向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恢複名譽,消除錯判帶來的負面影響。
張玉環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寫道:
“無人願意用27年的自由換取五百萬或一千萬的賠償,太低的賠償金不能體現正義的價值,無法撫慰冤獄所造成的創傷,不利于防範冤案的再次發生,因此請求按照國家日賠償金標准的三倍進行賠償。”
今年5月18日,最高法曾下發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辦理自身作爲賠償義務機關的國家賠償案件時,執行最新的日賠償標准346.75元。依照此標准和張玉環請求的三倍賠償,張玉環主張的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爲10171564.5元。
除失去人身自由外,近27年的牢獄生涯也影響了張玉環的健康。
無罪之後,張玉環稱在刑警隊遭受刑訊逼供,至今雙手、大腿上還有當初被吊打、狼狗撕咬留下的傷疤。因長時間羁押佩戴戒具,他的右腳已嚴重變形,後續仍需要矯正治療。因此,他向江西高院請求賠償侵犯健康權賠償金和後續治療費100萬元。
此外,賠償申請中另列了100萬元的伸冤費用支出,包括多年來張玉環近親屬爲他數次前往北京、南昌等地反映情況、申訴控告而産生的交通費、通訊費和誤工費。
在賠償申請中,另一筆高額的賠償項目爲精神損害撫慰金。
程廣鑫認爲,張玉環作爲目前已知的失去自由時間最長的冤錯案當事人,錯案對他本人及其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創傷和難以彌補的精神損害:近27年無法侍奉母親,妻子病重改嫁,無奈錯過孩子們的成長,無法彌補人父之責。在被宣告無罪前,張玉環先後經曆四次審判,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張玉環也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寫道,拿到無罪判決後,自己仍然生活在無邊的恐懼、遺憾之中,每日噩夢交替。平反至今,當年的辦案人員未被追責,精神損害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彌補。因此,要求江西高院支付以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一倍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即10171564.5元。
坐了27年冤獄索賠2234萬多嗎?
這個問題真的很難回答,因爲人生的價值是無法衡量的,每個人心中應該都有自己的答案。
另一方面,張玉環案至今沒有找到元凶,但案件平反同樣具有代表性。張玉環代表律師王飛受訪時指出,該案最大的意義是“確立了疑罪從無原則在刑事司法中的普遍適用”。
法律界人士觀察,不少冤案背後往往是運動式的司法行動造成的政績壓力。中國各地公安部門曾面對“命案必破”的要求,破案率是政績考核的主要指標,爲實現“命案必破”的不現實目標,冤假錯案不在少數。
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斯偉江受訪時說:
“從殺人案來看,現在沒有這方面的運動,也沒有‘命案必破’的壓力了,但是在其他案子中,比如反腐運動、掃黑運動中,還是有指標壓力……現在增加的冤案恐怕還是多于平反的冤案。”
03. 沉默的真相
再回來看《沉默的真相》這部劇,就會發現作者真敢寫,導演真敢拍。
首先,該劇原著就十分有分量,原著講述的故事直擊中國現實社會的痛點:性侵、性賄賂、政商利益交易、腐敗警察充當黑暗勢力保護傘、冤假錯案等等敏感事件。
而且《沉默的真相》劇組也終于沒有讓觀衆們失望,他們不但頂著壓力高度還原了小說中的故事,而且把小說中的所有角色進行了完美的呈現。
《沉默的真相》原著小說叫《長夜難明》:
幸好即便長夜難明,也依然有人願意手執燈火,甚至不惜化爲星火,只爲照亮無邊黑夜。
有人說,悲壯的故事有光明的結局,這就足夠了。
夠了嗎?
我覺得不夠。
因爲在冤假錯案中死去的人不會再活過來,在牢中蹉跎的青春不會再還回來,犧牲的失去的再也不會回來了。
所以平反冤假錯案不是目的,不再制造冤假錯案才是真谛。
法治發展到今天,我們應該能夠清晰地認識到:
錯放一個真正的罪犯,天塌不下來,錯判一個無辜的公民,特別是錯殺了一個人,天就塌下來了。
刑事案件發生後,若沒有抓到犯罪嫌疑人,那是失職;如果不但沒有抓到,又錯誤冤枉了無辜,那真是錯上加錯。這種行爲,不僅會給當事人的親人朋友造成傷害,還會使民衆對司法制度失去信心。
從新加坡羅厘司機的案子中,我們就能看到正義不分輕重,公正毋論大小,這種新加坡的司法精神。
對于新加坡這樣一個法治高度發展和完善的國家來說,每一次哪怕微小的司法不公都會損害司法的權威,因此守護法律的尊嚴是最重要的事。
這一點真的值得很多國家學習。
資料來源:
1. 《沉默的真相》結局:6人合謀以死設局,替侯貴平翻案揪出幕後黑手
2. 環球網:專訪《隱秘的角落》、《沉默的真相》原著作者紫金陳:我想表達一顆赤子之心
3. 中國法學網:劉仁文:錯案該如何平反
4. BBC:專家:中國冤假錯案平反難究竟爲何?
5. 早報:張玉環近27年冤獄得雪彰顯改革成果 法律界:杜絕冤假錯案仍任重道遠
6. 早報:張玉環冤獄27年 申請國家賠償2234萬人民幣
7. 早報:羅厘司機多坐兩天牢 與政府和解將捐部分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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