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9日訊)單親咖啡嫂監守自盜,私吞咖啡店的5500多元(逾1萬6500令吉)租金,事後懊悔不及,而爲了成爲12歲兒子的榜樣,先向他忏悔,再去警局自首。
被告是52歲的劉友友(譯音),事發時在勞明達一帶法蘭西路(French Road)第802座組屋樓下的咖啡店當助手,職責也包括保管從其他攤位收取的租金。
根據案情,去年10月10日,經理指示被告從其他攤位收取租金,並把錢放在櫥櫃裏。
經理讓被告負責收取租金,她卻從中私吞了5500元。(檔案示意圖)
被告從齋菜攤收到3800元(約1萬1400令吉),卻私吞了其中2800元(約8400令吉)。她接著從馬來攤收3045元(約9135令吉),然後又私吞了2775元(約8325令吉),加上齋菜攤的錢,她一共私吞了5575元。
被告坦承,因爲需要用錢才會出此下策,並把錢都花在了家庭開銷上。
事隔8天後,被告到宏茂橋一帶的警崗自首。
鴻鹄律師所的王正律師義務代表被告,他昨午在庭上爲她求情時說,被告是名單親媽媽,獨自照顧12歲的兒子,和丈夫失聯,也沒有贍養費。
律師說,時隔一周後,在雇主還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告感到十分愧疚後悔,爲了成爲兒子的榜樣,下定決心自首。
自首前,被告向兒子坦白一切,表示做錯了事,所以要去承擔責任,希望孩子上了人生的這堂課後,會知道犯法的後果。
被告案發時在咖啡店當助手。
每天工作16小時
月薪1500元(約4500令吉),被告每天工作16小時。
求情書提到,被告一路來都在咖啡店超時工作,每天平均工作16小時,月薪約1500元,而這些錢都用來還租金和一家三口的日常開銷。
由于長時間站立以及泡咖啡,被告的肩膀、背部和膝蓋長期疼痛,雖然到綜合診療所求醫,但病情未獲舒緩。
記者周四走訪咖啡店,發現閘門深鎖。附近居民表示,2020年農曆新年後,咖啡店就沒有營業了。
另一半未花
被告因照顧兒子和視障哥哥而倍感經濟壓力,私吞的錢部分拿來還兒子拖欠的補習費。
律師在求情書中說,被告母子住在一房式的租賃單位,同住的還有64歲的視障哥哥,被告一人需在經濟上和日常生活上照顧哥哥。
事發時,被告陷入經濟困境,對于要照顧兒子和哥哥倍感經濟壓力。
她將私吞的錢一半拿來還租金、生活開銷、中醫治療費、兒子拖欠的補習費等,另一半至今未花完。
罰款5500元
被告希望罰款不要超過4000元(約1萬2000令吉),否則付不起需坐牢。
律師也說,被告准備將錢都還了,希望罰款不要超過4000元,否則付不起須坐牢,到時就沒人照顧今年小六會考的兒子和哥哥了。
法官最後判她罰款5500元,周四可先支付4000元,剩余的分期付款。
遇到經濟困難
幫助咖啡嫂的無償律師受訪時表示,咖啡嫂之所以犯罪是因爲她遇到了經濟困難,而她並沒有其他的親戚或朋友可以幫忙。
咖啡嫂也拒絕新加坡《新明日報》的訪問,她向代表她的王正律師表示,案子已結,她現在只想努力工作,讓這件事情過去,靠自己的雙手養家。
律師表示,這個被告的案件特別,她或因爲缺乏教育而不知道社區中有可以幫助她的途徑,一時急需用錢才犯下大錯,而她犯錯後的一個星期都十分愧疚、難過,最後選擇自首。
“我希望有更多律師,可以爲這些困難群體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