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茶店老板陳家興被指非禮兩名臨時工,他不認罪,審訊昨日開始。 (取自面子書)
(新加坡15日訊)泡泡茶店老板涉嫌非禮兩名打臨工女生,被指工作時摸兩人的臀部,更以幫忙纾解腰酸背痛爲借口,熊抱年僅16歲女生。
這名泡泡茶店老板是55歲的陳家興,他不認罪,審訊昨日開審。
被告被指在2017年11月先後九次分別非禮兩名分別爲16歲和17歲的女臨工。兩名受害人是朋友關系,爲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泄露身份的資料。
被告不認罪,請謝明達律師爲他辯護,案件昨日開審。
第一名受害人昨日供證說,她通過網上招聘聯系上被告,于2017年10月20日開工,泡泡茶店隔天開張。工作不久,被告便開始叫她“寶貝”,她不喜歡這個昵稱,曾通過簡訊表不悅。
她記得某天上班時,她正爲顧客准備飲料,突然感覺有人抓了她的臀部一把,當時店內只有被告和她,自己當時楞了一下,但以爲被告不小心的,所以不當一回事繼續工作。
11月12日傍晚,受害人說被告要她自行調配飲料,有意讓該飲料成爲泡泡茶店的新産品,被告試喝新飲料後大贊“好喝”,隨手拍她臀部,還抓了一把。受害人吃了一驚,但擔心丟飯碗,所以沒有太大反應,繼續工作。
豈料一個多小時後,意猶未盡的被告又把她叫到收銀機處,她當時因爲腰酸背痛邊走邊舒展身子,被告于是打蛇隨棍上,聲稱自己懂得如何纾解腰酸背痛,不理女受害人的一再推辭,執意要“幫忙”,從她背後熊抱她。
女生當時用雙手擋在胸前,但仍能感覺到被告的身體緊貼她的背部,嚇得她不斷掙脫,提高聲量後被告才放手。
受害人:他沒給全薪 被告:她手腳不幹淨
受害人指被告沒給她全數薪水,被告反指受害人手腳不幹淨。
根據受害人所述,她的合約是每小時9元,而她離職後共有17天的薪水沒領到。
她離職後曾發簡訊向被告要錢,被告卻不相信她17天內做了186小時的工,兩人遲遲無法達成共識,薪水一再拖延。
被告隨之要求面談,但基于她已報案,便請父親出面與被告見面拿薪水。
依照受害人的記錄,她原本能拿到1674元,但被告最終仍只付554元。
辯方指出,根據被告的說法,受害人負責收錢時,曾出現錢不見的狀況,他對此感到不滿,卻沒有證據指責她。對于被告的說辭,受害人表示根本沒有這回事。
受害人報案及口供 提及非禮日期不一
多方在庭上質問,受害人到底是11日或12日遭非禮?
昨日開審,主控官曾針對受害人報案記錄及口供中提及的非禮日期不一而詢問受害人。
她當時堅定地說,自己報案時稱11日遭非禮,是因爲第一次報案感到緊張才會記錯,案發時應該是12日。
辯方針對此事質問,先了解受害人值班記錄,再問她班表一事,最後問她道:“所有記錄都指12日當天是你的休息日,你怎麽可能在那天遭非禮呢?” 。
受害人回答“我不知道”,隨後解釋指自己或許混淆日子,畢竟事情已經過了那麽多年。
新聞取自《聯合早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