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7日訊)物流公司老板林鴻量包養“美人魚”美後,找人把情敵打致毀容一案,打手王福財的上訴昨午被駁回,須坐牢至少5年6個月。
由于他在兩個月前已滿50歲,爲此逃過原本的6下鞭刑,法官將擇日審理,決定是否判他接受額外監刑,來取代鞭刑。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SNL物流公司老板林鴻量包養2016年的“美人魚選美賽”冠軍陳滢芳,買公寓金屋藏嬌,還送上名車信用卡,但陳滢芳和他同居3個月後,就背著他另交男友許建勇,還趁林鴻量出國時帶他回公寓過夜。
王福財面對一項共謀持危險武器蓄意嚴重傷害他人的控狀,早前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判坐牢5年6個月以及鞭打6下,如今上訴被駁回。(檔案照)
林鴻量于是指示侄兒林德邁找人傷害情敵,林德邁則請打手王福財(50歲)找人砍傷許建勇,一刀割破他的臉頰,導致他留下永久傷疤。
林鴻量、林德邁和王福財等人事後被控,王福財面對一項共謀持危險武器蓄意嚴重傷害他人的控狀,在國家法院受審後,被判坐牢5年6個月,以及鞭打6下。
王福財不服所判,今年初通過代表律師蕭錦耀上訴至高庭,籲法官減輕他的刑罰。
律師指出,王福財在本案只是扮演“中間人”的角色,他並非主謀,不應比其他同夥得到更重的刑罰。
高庭法官審理後昨午發表裁決,駁回王福財的上訴。法官認爲,王福財在這起傷人案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選擇爲錢財而犯下共謀傷人罪行,現有的刑罰不算過重。
不過,由于王福財剛在今年8月年滿50歲,爲此逃過鞭刑。法官指示控辯雙方提呈陳詞,說明是否應判王福財接受額外監刑來取代原本的6下鞭刑。案展下個月13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