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訊)1名男子在泊車場讓弱智女爲他口交和手淫,被其妻子發現後竟召集家人對弱智女施暴,“酷刑”包括用鉗子扭腳趾、淋滾燙燒水,甚至用鐵錘打到她牙齒掉。
受害者是30歲的莎迪卡。被告則是33歲的埃及籍男子哈尼,他面對一項蓄意傷人控狀,余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他昨天認罪,被判坐牢3周。
根據案情,受害者和被告的妻子哈斯琳達(34歲)的最小弟弟伊莎費是中學同學,在2008年結識,受害者也通過他認識了其余的家族成員,會在空閑時找他們,關系熟絡。
因爲家庭問題,受害者在2016年離家出走,到他們在兀蘭通道第714座的組屋單位居住。
被告哈斯琳達。(海峽時報)
案發時,住在單位的家庭成員包括哈斯琳達、她的母親哈斯瑪、姐姐哈斯尼莎、二弟伊斯坎達和三弟伊斯科,哈尼則會定期過去居住。
由于哈尼當時在兀蘭一帶的超市工作,受害者在附近快餐店打工,因此哈尼幾乎每天都會見到受害者,與她在超市後巷聊天,逐漸變成朋友。(人名譯音)
心理衛生學院的報告顯示,受害者小時候就有輕微智力障礙。她的智力缺陷包括推理、解決問題、策劃、判斷和經驗學習,影響了她在案發時求助的能力。
案情揭露,受害者2018年1月16日在幾乎死亡的狀態下被送院。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哈斯瑪、哈斯尼莎和哈斯琳達涉嫌往受害者身上和靠近下體部位潑熱水,導致她性命垂危。
受害者腹部疼痛,身上多處有傷,傷口甚至開始發臭。
另一方面,據受害者阿姨嘉蜜拉(57歲)稱,侄女在2018年1月16日被虐待送院,傷勢嚴重,情況不樂觀,醫生甚至說她存活的概率只有50%。
哈斯琳達、哈斯尼莎、伊斯坎達和伊斯科的案件將在本月25日過堂,哈斯瑪的案件則在本月30日進行審前會議。
2017年哈芝節前夕,被告和哈斯琳達接受害者到他們在第785A座組屋的新家,准備過節。
隨後,哈斯琳達要求受害者站在廚房到隔天上午11時。她期間也一直看守受害者,確保後者不用廁所或睡覺。
受害者無法控制,最終尿失禁,導致哈斯琳達動怒,用衣架、濕毛巾和掃把打她,力度大至掃把斷掉。
施暴後,哈斯琳達用塑料扣帶捆綁她的手腳,讓受害者繼續穿著被尿液弄髒的褲子站在廚房。家人下午3時抵達後,看見受害者,但無動于衷。
哈斯瑪也帶了兩包河粉給受害者,但哈斯琳達將一包丟掉,還往另一包小便,後來要求受害者吃下。
受害者餓壞,因此吃了幾口。被告見狀但沒介入,甚至聽從哈斯琳達的指示再打了受害者巴掌。
直到家人離開後,哈斯琳達才解開塑料扣帶,在晚上8時到9時帶她回到第714座的單位。
8大酷刑
淋滾燙燒水
用鉗子扭腳趾
棒球棒襲擊頭部
鐵錘打至牙齒掉落
超過17小時站立、捆綁手腳、不能如廁或睡覺
逼吃尿液河粉
用衣架、濕毛巾、掃把拍打
掌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