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透明的商業、法律體系使該島國成爲國際公司建立地區總部的熱門目的地。
新加坡規定,注冊企業必須舉行年度股東大會,提交年度財務報表並接受正式審計。
被歸類爲“小型”的企業或企業集團不受官方審計。
外國投資者應使用當地注冊顧問的服務,以確保他們遵守相關法規。
爲了維持這種充滿活力的商業環境,政府已強制某些企業遵守其審計和合規性規定。但是,與東盟國家相比,新加坡的審計和合規程序所承受的負擔要少得多,這就是爲什麽新加坡在世界銀行的營商便利度指數中始終名列第一。
根據《新加坡公司法》,該法律是規範該國公司行爲的主要法規,公司必須遵守會計和公司監管局(ACRA)以及新加坡國稅局(IRAS)的年度備案要求。
外國投資者應使用當地注冊顧問的服務,以確保他們遵守相關法規。
確定財政年度結束
新加坡的所有公司都應在公司成立後確定一個財政年度結束日(FYE)(即公司第一個財政年度的最後一天)。許多公司選擇12月31日作爲其FYE,而另一些公司則選擇每個季度結束(3月31日,6月30日和9月30日)。
在確定FYE時,公司應考慮所選日期是否會影響其獲得稅收優惠的資格。從2020年開始,合格的新公司在連續三年中,首10萬新元(7.3萬美元)的應課稅收入可享受75%的稅收減免。接下來的10萬新元有50%的免稅額。
因此,對于某些公司而言,將12月31日作爲其會計年度結束日期更爲有利。
誰有義務被審計?
《公司法》規定,私人有限公司必須至少每年一次由合格的公共會計師審計其財務報表。
年度股東大會
新加坡公司必須召開年度股東大會(AGM)。年度股東大會可以在世界任何地方舉行,股東可以討論以下項目:
批准審計報告;
重選董事(如果需要);
重新任命審計師;
宣布股息;
辦理其他業務。
舉行股東周年大會:
每年一次;
自上次年度股東大會召開之日起15個月內;要麽
自FYE日期起六個月。
審計師
公司成立後的三個月內,公司董事必須任命一名審計師,除非他們符合以下條件:
年營業額少于500萬新元(3,700,00美元);
股東總數少于20名;
所有股東都是個人,而不是公司。
審計師的作用是報告公司的財務報表是否符合相關的財務報告標准,並提供對公司財務業績的客觀分析。此外,只有在ACRA注冊的公共會計師才能進行公司審計。
審計豁免
2015年7月,ACRA通過“小公司概念”修訂了《公司法》。這修改了企業的審計豁免標准。
符合“小公司”資格的公司可以免除對其賬目進行審計和任命審計師的資格。他們首先需要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中的兩個:
總收入不得超過1000萬新元(7,400,000美元);
全職雇員總數不得超過50;
公司的總資産不應超過1000萬新元(7,400,000美元)。
集團公司審計
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如果符合“小組”條件,也可以免除審計合規性。爲達到資格,該小組(包括所有公司)應屬于上述針對小公司的三個標准中的兩個。
建議免于審計的企業准備年度財務報表。
年度申報要求
新加坡當局要求公司提交年終財務會計。該會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綜合收益表(損益表);
資産負債表;
現金流量表;
權益變動表。
違規處罰
未能舉行股東周年大會且遲交財務報表的企業可能面臨罰款,傳票甚至ACRA發出的逮捕令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