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婚姻觸礁,男子竟與妻子在電話裏吵架後,被指在3小時內兩度逼僅11歲的女兒吃多顆安眠藥,三更半夜帶著9歲大的兒子和已不省人事的女兒到妻子家大鬧,讓妻子看到女兒癱軟在門口,並對她怒吼:“如果女兒有什麽三長兩短,你要負責!”。
現年40歲的被告共面對6項控狀,包括抵觸三項防止騷擾法令、一項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一項兒童與青少年法令以及觸犯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主控官以3項提控,余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原本不認罪的被告,在審訊開審時改變主意,決定認罪,案展12月9日下判。
爲了保護受害者的身份,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可泄露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姓名。
案情揭露,被告和妻子鬧離婚,妻子留下一對兒女獨自搬出去住。
2018年4月7日,女兒發簡訊給母親,說自己不舒服,要求母親來接她去看醫生。由于妻子不願和被告見面,要讓女兒自己搭德士去找她,女兒選擇繼續留在家中。當時屋內還有她的弟弟、祖母,以及被告。
同天傍晚,被告與妻子通電話,兩人大吵一頓。8日淩晨12時,被告叫女兒拿一瓶安眠藥到他的房內,逼女兒吞下六顆安眠藥,並要女兒到樓下的遊樂場等他。
接著,被告帶兒子下去遊樂場,並告訴女兒,他要讓妻子知道,女兒受的苦是她造成的。
隨即,被告再次逼女兒吃下數顆安眠藥,女兒很快便昏睡過去。
(圖:示意圖/123RF)
男子企圖跳樓
在德士上撥電召救護車,男子稱女兒吃安眠藥鬧自殺,還企圖跳樓。
被告接著帶兒子和已失去意識的女兒,乘搭德士前往妻子的住處。
他在德士上撥電給民防部隊,謊稱女兒服用安眠藥,還企圖跳樓,給的案發地點是妻子的住址。
三人淩晨3時45分抵達,被告讓兒子敲門叫醒母親。
妻子開門驚見女兒癱軟在門前,被告則責罵她,說女兒若有什麽三長兩短,她要負責。
救護車不久後抵達,將女兒緊急送往竹腳婦幼醫院救治,她住院五周,直到5月17日才出院。
女兒揭惡行
男子在醫院指使女兒給假口供,直到事發4個月後,女兒才向社工透露實情,揭發他的行爲。
被告到醫院探望女兒時,指使她給假口供,說若是任何人問起案發當天的請款,就說是她企圖自殺才會服用安眠藥。
2018年4月18日早上11時30分,調查官到醫院替女兒錄口供,被告當時就在她身旁。
女兒照著被告的指示,告訴調查官是因爲覺得家裏沒有人關心她,她才會萌生自殺念頭,吞下安眠藥。她還說,給那麽多人帶來麻煩,她感到非常抱歉。
事發4個月後,被告的女兒才向社工透露真相,警方隨即著手調查。
當街辱罵警察
不滿警察跟他要個人資料,男子當街辱罵警察。
被告也被指在2019年1月2日,于樟宜海濱公園辱罵兩名警察。
案發當天下午1時55分,一名公衆報警,指3名印度人在公廁外野餐,還拿著一卷卷不知名的物品。
警方前去調查,警員向被告要身份證號碼時,被告竟辱罵警察說:“你有腦嗎?可以不要問那麽愚蠢的問題嗎?”,接著大聲念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
警員發現被告因曾不遵從公務員指示到警局報到,觸犯刑事法典第174節條文,而被當局發出拘捕令,于是當場將他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