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政三方針對職場心理健康公布指導原則
居家辦公模糊了上下班的界線,勞資政三方針對職場心理健康公布指導原則,強調雇主應意識到員工在下班後須有足夠休息。雇主可通過制定工作與生活和諧的政策,清楚說明下班後的工作溝通。
人力部長兼內政部第二部長楊莉明(11月17日)爲新加坡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大會開幕致辭時,代表人力部、全國職工總會和新加坡全國雇主聯合會作出宣布。
職場心理健康勞資政指導原則(Tripartite Advisory on Mental Well-being at Workplaces)就雇主可采取的措施照顧員工的心理健康,以及雇主和自雇人士可利用的資源提供了實用的建議。
根據指導原則,雇主應委任和培訓心理健康倡導者舉辦相關計劃、講座和工作坊,以促進員工心理健康。雇主也應提供自我保健方面的培訓,確保公司管理人員和人力資源人員具備支持員工的技能。
另外,指導原則鼓勵雇主擴大員工的彈性福利,涵蓋與心理健康相關的咨詢和治療,或爲員工提供輔導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