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您員工的權利:如果您的公司扣留或延遲支付薪水,你應該怎麽做?
沒能得到應得的酬勞,怎麽辦?
以勞力,腦力,換取工資是人們生活的正常需求。若有一天,你沒能得到應得的酬勞,你可以提出索賠,可是該怎麽做呢?以下是你應該做的:
1:向公司尋求澄清
根據《就業法》,雇主有義務在員工辭職結束後的7天內支付員工工資。對于加班,必須在結束後的14天內支付工資。
對于即將離職的員工,薪金的發放可能會因情況而異:
如果支付工資延遲了,員工應直接向雇主求助,並了解情況。仍在公司工作的員工應詢問是否可以恢複計劃的定期工資支付。
如果雇主在此步驟之後無法繼續支付雇員的工資,則雇員應立即提出索賠。
2: 向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提出索賠
若雇主未能償還工資, 雇員能向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Tripartite Alliance for Dispute Management-TADM) 提出索賠,或尋求各自工會的協助,最後才采取訴訟方式。
員工最高可索賠20,000新元;若經由認可的工會協助進行調解,則可索賠高達30,000新元。如果索賠超過了最高賠償額,員工則必須放棄超出的賠償額,然後才能進行和解。提出索賠後,TADM將繼續通過調解及咨詢與各方索賠。如果他們的雇主因生意失敗而無法支付拖欠的工資,TADM還提供短期經濟救濟,以幫助低收入的索賠人。成功解決後,雙方將簽署和解協議,該協議將在4周內在地方法院登記,該協議可作爲法院命令執行。
3: 向雇傭糾紛索償庭提出索賠
若上訴無法通過調解解決索賠,TADM將簽發索賠推薦證書,並將案件轉交給雇傭糾紛索償庭(Employment Claims Tribunals-ECT)。
雇員必須在發出索賠推薦證書後的4周內通過社區司法(Community Justice )和法庭系統(Tribunals System)向ECT提交文件。對于相等或小于10,000新元的索賠,收費爲30新元;對于超過10,000新元的索賠,應支付60新元的費用。
ECT有能力判決要求雇主償還欠雇員的錢,或者駁回全部或任何部分索賠。若想知道更多詳情, 建議大家浏覽ECT官方網了解最新更新。
在訴訟程序的任何階段,ECT均可命令雙方進行調解,任何拒絕遵守該命令的行爲都可能構成視法庭罪,並將被起訴。
同樣重要的是要注意,盡管ECT的聽證會是非公開進行的,但是法庭可以允許任何認爲相關的人來觀察索賠的聽證會。
友情提示:ECT的官方網站可以點擊文章最後左下角的“Read more” 或複制這個連結:https://www.statecourts.gov.sg/cws/ECT/Pages/An-Overview-of-the-Employment-Claims-Tribunals-(ECT).aspx 查詢更多, 網站內容將以英文呈現。
讀到這裏,相信你已經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