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0日訊)20歲全職國民服役人員謊稱自己的收入在疫情期間銳減30%,向政府騙取援助金,還向父母和朋友騙取他們的政府電子密碼,盜用他們的個資再申請援助金,其中五個申請獲得批准,共獲得2500元(約7500令吉)。
《聯合早報》報導,余家豪(譯音)共面對九項欺騙罪和一項抵觸遠程賭博法令罪,早前承認其中四項欺騙罪,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量。他昨天在父母和哥哥的陪同下出庭,被判接受18個月緩刑監視。
20歲的余家豪求情時說,還押期間讓他改變了心態,下定決心改過自新。(海峽時報)
去年3月,因冠病而失業或收入下跌至少三成的中低收入公民或永久居民,可向政府申請短期援助基金(Temporary Relief Fund),獲得一次性500元(約1500令吉)援助金以渡過眼前難關。
案情揭露,去年4月17日,已經入伍的被告用手機登錄申請短期援助基金的網頁,謊稱自己的薪水從以往的960元掉到672元((約2880至2016令吉)。
他不僅欺騙當局,還爲了得到朋友的政府電子密碼(SingPass),謊稱要幫對方申請技能創前程(SkillsFuture),但實際上是要利用對方的政府電子密碼騙取政府的援助金。
被告除了以自己的名義兩度申請援助金外,也用父母和朋友的個人資料做出六個申請,讓當局都把錢存入他的銀行戶頭。八項申請中,五個獲得批准,他共收到2500元援助金。
根據控狀,被告在去年2月3日到8月17日之間在網上賭博,下注額高達2萬4815元(約7萬4445令吉),他接受調查後坦言騙取援助金是爲了賭博,至今仍未做出賠償。
主控官早前要求被告接受評估,看他是否適合緩刑監視或改造訓練,在報告出爐後建議法官判他接受18個月的緩刑監視。
被告求情時說,還押期間讓他改變了心態,下定決心改過自新。
法官下判前再次提醒被告,欺騙政府的資金是嚴重的罪行。由于被告能遵守緩刑監視的條件,也有家人的支持,法官判他接受18個月緩刑監視,必須完成60小時的社區服務,也得參加避免賭瘾複發的課程。被告的父母和哥哥則必須以5000元(約1萬5000令吉)的擔保金擔保他品行良好,不違反緩刑監視的條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