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廊組屋四樓走廊帶貨被抓
37歲男子帕加斯在2017年2月8日這一天,與35歲的謀淡米絲莫和52歲的伊姆蘭約定在裕廊西街第518座組屋的四樓走廊碰面。
當時37歲的帕加斯拿出一個裝有海洛因的白色塑料袋,交給52歲的伊姆蘭,然後隨同淡米絲莫一同離開。
肅毒局人員隨後趕到現場,將三人一並逮捕。
急得跳腳申訴是帶貨“香煙”
不是“毒品”!
在審訊期間,37歲的帕加斯宣稱他與兩名同夥一起“帶貨”,但他一直以爲自己帶的是漏稅香煙而非毒品!
37歲帕加斯面對一項控狀,判定他在2017年2月8日,與35歲的同謀淡米絲莫販運重達19.42克的二醋嗎啡:diamorphine海洛因的違禁成分給52歲的伊姆蘭。
之後,三人在最高法庭受審後,一致被判罪名成立和三人死刑。
來源:早報
高庭仍判死刑申訴得直,
逃過鬼門關!
即便37歲的帕加斯一直在爲自己叫屈,說他只知道自己與這兩名同夥一起“帶貨”,但他從一開始就只是以爲自己帶的是漏稅香煙!他可沒這麽大的膽子帶毒!那可是死罪!
但是高庭法官還是認爲,37歲的帕加斯在這項走私活動中將會得到高達500令吉的酬勞。
按照酬勞如果只是漏稅香煙,不可能有這麽多的酬勞。
而且,香煙與毒品的重量不同,當袋子從委托人那裏被交出時,帕加斯理應會有所察覺。
男子能賺取這麽高的酬勞,不可能只是走私香煙那麽簡單。
之後,三名被告都提出上訴,最高法院上訴庭日前發表書面裁決,判帕加斯上訴得直,竟然死裏逃生,逃過死刑!
新加坡對毒品零容忍
上訴的三司不同意高庭法官的裁決,三司進一步指出,走私漏稅香煙同樣也是犯罪活動,同樣能獲得較高報酬這點並不奇怪。
而且根據37歲的帕加斯的說辭,香煙與毒品的重量僅僅只相差380克,那麽帕加斯沒能完全察覺,想來也是合理的。
三司考慮後,最終決定裁定帕加斯運毒罪名不成立。
能夠躲過鬼門關的帕加斯真的需要感謝三司難得的手下留情了!
根據新加坡防止濫用毒品法令,走私超過500克大麻一旦罪成,可判處死刑。走私超過250克甲基苯丙胺(俗稱冰毒)者,一旦罪成,也可被判處死刑。凡進出口15克以上海洛因、或制造任何數量海洛因者,一經定罪均判處死刑。
新加坡是目前全世界依然對販毒罪行實施死刑的國家之一,其余三個國家分別是中國,馬來西亞和泰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