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國遊客企圖私運
150多公斤的肉類産品
被新加坡移民局逮個正著
並會被控上法庭
這名中國男子1月27日入境新加坡。移民局(ICA)官員檢查行李時發現這些産品,此案隨後轉交給新加坡食品管理局(SFA)進行處理和調查。行李箱內發現大約153公斤的肉類産品,包括豬肉香腸和冷凍雞。
在新加坡,食品進口必須符合SFA的要求。食品只能由持牌進口商進口,每批貨物都必須申報並隨附有效的進口許可證。非法進口的食品來源不明,可能構成食品安全風險。此外,肉類和肉類産品只能從符合新加坡食品安全標准和要求的認可國家/地區中,從經過認可的來源進口。
不可攜帶:
• 新鮮雞蛋
• 牛肉及含牛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牛肉幹、牛肉丸)
• 羊肉及含羊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羊肉串)
• 豬肉及含豬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肉幹、午餐肉罐頭、臘腸)
• 禽肉及含禽肉的熟食或加工食品(例如:雞、鴨、鵝、火雞、鹌鹑)
• 新鮮及冷凍生蚝
可攜帶(自用不可售賣):
• 新鮮蔬菜水果 – 少、合理、可手提分量
• 冷凍煮蟹肉和蝦肉 – 每人最多2公斤
• 其他海鮮 – 每人最多5公斤(例如:魚、鱿魚、生蝦、鮑魚、海參)
注意:
• 攜帶入境的所有海鮮食品,每人最多5公斤。
• 每人可以攜帶最多5公斤或5升、總值不超過100新元的加工食品進入新加坡。
– 但這些加工食品不包括:
肉類(如:快餐、肉幹、午餐肉罐頭);
海鮮類(如:金槍魚罐頭、腌熏三文魚、幹貝);
新鮮蔬果;
蛋類(如:新鮮雞蛋、鹹蛋、皮蛋)
非法進口肉類産品的違法者可罰款$5萬新幣或監禁長達兩年,再犯者罰款不超過$10萬新幣或監禁長達三年。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