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台灣《東森新聞》16日報道,一對新加坡情侶在2019年到台灣旅遊,卻疑似在旅館生下一名女嬰,並隨後丟棄,導致女嬰窒息身亡。對此,台北地檢署已將全案轉爲偵字案,即這對情侶被列爲殺人罪及生母殺嬰罪被告,發布通緝。
當時女嬰生母的男友疑似用黑色塑膠袋,裝著剛出生的女嬰,接著丟到飯店附近的廚余桶,直到後來被員工發現,整起案件才曝光。
據報道,這對情侶不論在新加坡或台灣,雙方都有司法管轄權,依我國刑法第3條規定,國民的境外犯罪行爲視同于境內實施,得于國內接受審判與受罰。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故意殺人罪將面臨死刑,即使是非故意,也將面臨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徒刑;若是女嬰意外死亡後才棄屍,則最重可處2年徒刑或罰金。
而根據台灣《刑法》規定,殺人罪可處死刑、無期、10年以上徒刑,若在女嬰死後棄屍,則觸犯遺棄屍體罪,可處5年以下徒刑。
新聞來源:台灣《東森新聞》
圖片來源:台灣《東森新聞》/翻攝畫面
編輯:Ani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