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姓名:Fang Liang,新加坡永久居民
房屋地址:BLK 619 HDB Jurong West
被多名受害者舉報的黑房東在租房群發的招租信息
事件經過
主人房兩位同學
時間回到2021年1月23日,距離我們合同到期只剩下一周時間,但我們倆打算再住一段時間,年後找到合適房子就搬走,房東口頭答應我們續租,但在合同即將到期時卻找理由攆走我們。
有房東簽名的合同(打厚碼)
房子三室一廳,三個房間都租出去了,而房東自己睡在客廳。看房時他曾表示會搬進普通房,半年過去了,房客換了一批又一批,他仍然睡在客廳,監視著我們的一舉一動。還曾多次表示:房子是我的,不合適你搬出去(言外之意就是押金房租我是不會退給你們的)。
合同裏清清楚楚寫著包水電網,卻要求我們從去年10月份開始每個月多交10新的水電費,如果不能按照上面的明文條款來履行,那這一紙合同豈不變成了廢紙?
房屋布局示意圖 紅色區域爲房東在客廳搭建的床鋪
房東在客廳搭建床鋪實景圖
1月23日晚上8點多,房東來砸門,要求我們二人搬離,並單方面終止租房協議,理由如下:
1. 開空調沒關窗(無中生有)
2. 早上洗澡、晚上也洗澡 (欲加之罪)
3. 一周洗兩次衣服(何患無辭)
4. 疫情期間我們二人中有一人白天在家 (?)
我們當晚與房東起了爭執,他用新加坡法律嚇唬我們,並聲稱要扣我們的錢。我們看出他是想找各種理由克扣我們的押金,最後爭論不了了之。
1月30日退房時,房東拒不配合,說我們開著窗戶吹空調,增加了電費,讓我們先寫一封書面道歉信,不然不讓我們退房。我們沒有犯錯,不可能寫道歉信。其次讓我們當時交出租房協議並撕毀。租房協議上並沒有條款說退房時要撕毀協議,因此我們拒絕了這個無理要求。
最後我們只得將鑰匙貼于門上並留下轉賬信息,至今我們都沒收到一分錢。
被非法拘禁的兩位同學
我是其中一間普通房的房客,租住時間爲2020年9月到2021年1月底,事情經過具體如下:
2月1日晚我退房時與房東發生糾紛,Fang Liang通過用換鎖的方式把我跟另外一個普通房同學同時鎖在了屋子裏,限制我們的人身自由長達一個半小時(9點10分-10點45左右),並將幫我搬東西的同學鎖在房外。房東在限制我人身自由的同時不斷用言語攻擊侮辱我。
10點25分,我選擇報警,兩位警察隨即趕到,命令Fang Liang打開了房門,並對其進行了問話。
11點左右,NTU的輔導員趕到;11點30左右,另一位NTU輔導員也趕到了事發地點。在警察協商處理後,我于11:50左右打包好行李搬走。
此時警察和NTU輔導員仍舊在Fang Liang房門外。其中一位NTU輔導員因擔心另一位還在房間中的租客的安全,請求警察與Fang Liang進行溝通,把這位同學也接走。這位同學與2月2日淩晨1點左右搬離。
在我租住的五個月時間裏,房東對我們極爲苛刻:
1. 只能在規定時間內開空調
2. 不能在房間內吃東西,水果零食都不行
3. 自己違法住在客廳,遇到不順心的事就要趕我們走
4. 對我進行人身攻擊,將我反鎖在屋內,限制我的人身自由
至今我仍沒有收到押金,我不明白爲什麽房東要用如此極端的方式傷害他人,這件事情對我造成了極大的心理傷害!
第五位同學
2020年4月-8月,我曾在Fang Liang的房子內短租過,我希望可以借助這篇文章聲援一下其他幾位同學,同時證實以下內容:
1. 在我租住的幾個月裏房東一直住在客廳,搬去普通房的說辭完全是搪塞他人的借口;
2. 關于水電,根據我的觀察,房東晚上洗碗洗澡有時連燈都不開,並且還時不時以這個標准要求房客,但實際上大家都是在合理範圍內使用的;
3. 房東會經常說,如果你不怎麽怎麽樣,就搬走一類的話,即使沒有人做任何出格的事情,他也會故意刁難。
補充說明:
1. 和我同時間段租住的同學或者比我早的租客不是被趕走就是合同到期無論如何都要走的。
2. 這個房東會在你不在家的時候,未經允許進你的房間,有時會以進來關窗什麽的理由,說過他這個問題但他從不改,認爲自己沒錯。
3. 總體來說我住的時候就是避免引起沖突,雖然和房東有過很多摩擦,但他也不太敢和我正面剛,但就是會想方設法惡心你。沒想到在我搬走後變本加厲做了這麽多惡心人的事情!
另外兩位同學
除此之外,還有兩位曾租住過Fang Liang房子的同學站出來,爲我們提供了更多信息。
同學A:我是之前租過fangliang房間的用戶,時間久遠,很多證據我自己保存不到位,在這裏說更多是曝光黑房東,聲援這一次被坑的同學們以及給後來的同學們提醒。
Fang Liang自己住在客廳,把所有臥室租出去。自己還拿著臥室的鑰匙,會趁租客不在悄悄進去。被租客發現,租客想要制止,依舊我行我素。還以一些常人無法理解的原因指責租客,比如臥室不能吃任何東西,空調用的時長,洗澡水開大了,臥室燈開了結果人去洗。就是租客去洗個澡,他都要打開臥室門去看一看。以這些原因變相逼走租客,再不退押金。
同學B: 我是之前在他這短租過的,因爲時間短,沒什麽證據,不過也可以說一下當時我感覺的情況,作爲一種參考吧。我2020年1月中旬在他這住過2周的時間,我當時剛來坡,我到了之後,他還挺熱情的,帶我去吃飯,去超市買日用品,我當時感覺還挺好的。然後,就在他那住下了,依稀記得他有跟我提,說晚上再開空調,白天開大門,高樓透氣不會很熱,我當時也沒特別在意這個問題。
後來,又過了幾天吧,我就開始感覺到,他好像規矩蠻多的,和他溝通起來總感覺怪怪的。再後來,因爲我自己也在繼續找房子,所以他也問我要不要繼續租下去,但和朋友聊天,都說最好不要在他那住,我自己也感覺住得不自在,所以也沒答應他,可能也是因爲知道我鐵定不會有住下去的意願吧,所以他也沒把我怎麽樣。現在看來,這心思夠賊啊……
今天看在群裏發那的圖,我一看那布局就很熟悉,因爲我在那住的時候,他就是這擺設在客廳睡了,因爲當時另一個普通房和主人房也是有人住的,沒想到這房東居然在客廳都睡了一年了…… 這是我的情況,雖然沒有什麽實錘的證據,不過說明這房東挺能僞裝的。
房東回應
以下爲房東Fang Liang在微信群中有關主人房兩位同學反映的情況所作出的回應:
關于非法拘禁他人、限制人身自由所作出的回應:
更多回應:
房東存在明顯違法行爲
據幾位同學們提供的證據,我們懷疑(部分證實)Fang Liang存在以下違法行爲,在這裏僅列出,不做展開:
1) 未繳納租房印花稅(存疑);
2) 未申報租房所得並上繳個人所得稅(存疑);
3) 私自將租客鎖在房間內,非法限制租客的人身自由(警察已介入);
4) 違規簽擬“陰陽合約”;
5) 欺騙HDB工作人員;
6) 教唆他人欺騙HDB工作人員;
7) 惡意攻擊、謾罵和誹謗他人,造成嚴重心理傷害;
8) 惡意扣押租客的押金等。
現在已經站出來的房客大概有8位,至今爲止Fang Liang沒有道歉過,也沒有退還過任何一位受害者的押金租金。
Fang Liang的目的很明確,先把租客騙進來,用一張看似合理的租約和一堆口頭承諾騙取租客的信任。待租客在租約上簽字並交押金之後,他就立馬變了一副嘴臉,對租客百般阻撓。Fang Liang在平日裏經常以水費、電費“過高”爲由,找租客的麻煩。
這幾位同學表示將這類事情曝光的初衷,是不想再有同學上當受騙。希望大家在找房時擦亮雙眼,不讓圖謀不軌的人鑽了空子,盡可能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同學們也遇到黑房東,建議收集充足證據,依法維權。在威脅到人身財産安全或者自由受到威脅的時候,果斷選擇報警先保護好自己。
小助手也願意作爲大家曝光的平台,讓黑房東無處可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