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男子涉嫌打傷一名拾荒者,並搶走他的210元現金後逃之夭夭。警方接獲通報,在四小時內將男子逮捕歸案,昨天將他控上國家法院。
根據警方昨晚發出的文告,警方上周六接獲一名受害人報案,稱他在大巴窯6巷一帶,被一名陌生男子打傷,還被搶走身上210元現金。
東陵警署的警員過後到場調查,並通過電眼畫面鎖定一名59歲男子的身份,在報案四小時內將他逮捕歸案。
嫌犯昨天面控後,案展本月29日過堂。
涉案男子是紮努丁,他面對一項搶劫傷人的控狀。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在本月19日淩晨2時24分,在大巴窯圖書館一帶掌掴一名男子,並拳打對方,接著搶走對方210元現金。
被打搶的陳姓男子(55歲)昨天接受《聯合早報》訪問時說,他過去10年都在大巴窯一帶撿紙皮維生,也長期在圖書館一帶留宿。他不認識嫌犯,只看過對方曾在這一帶出現。事發後,他的左眼受傷也流鼻血,在朋友的勸說下報警。他的左眼至今仍紅腫和淤青。
搶劫傷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坐牢五年至20年,以及鞭刑至少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