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者網訊)在曆經三屆馬來西亞政府的政策變化之後,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最終未能就隆新高鐵項目達成一致,這個計劃連通新加坡和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的項目被終止了。
3月29日,兩國正式宣布就隆新高鐵項目終止的賠償金達成協議,爲這個夭折的高鐵項目劃上了最後的句號。
“全面和最終解決方案”:馬方賠償1.02億新元
綜合《馬來郵報》、新加坡“亞洲新聞台”3月29日報道,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兩國當天正式發表聯合聲明,宣布就隆新高鐵雙邊協議終止達成“全面和最終解決方案”,馬方已向新方賠償102815576新元(約合5.013億人民幣)。
新加坡“亞洲新聞台”報道截圖
聲明表示,這筆賠償金主要用于賠償新加坡方面對隆新高鐵的投資,以及因計劃延遲造成的損失。經馬來西亞政府核查後,兩國就賠償金額達成了友好協議,它代表兩國就終止高鐵雙邊協議實現了“完整和最終的和解”。
聲明同時強調,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兩國將繼續致力于維護良好關系,促進兩國密切合作,造福兩國人民。
隆新高鐵協議失效後,新加坡交通部就要求馬來西亞就新方承擔的費用做出賠償,馬來西亞經濟部長穆斯塔法·穆罕默德(Mustapa Mohamed)則承諾,馬來西亞會履行合同義務,盡快確定賠償金額。
根據新加坡交通部此前的說法,新加坡共向隆新高鐵投入了超過2.7億新元的費用,這與此次的賠償金存在一定的差額。有關這一問題,該部門一名發言人解釋稱,總開支包括了土地征收成本,由于新加坡政府可以重新開發收購的土地收回成本,因此不會尋求這部分賠償。
“例如,有一塊被征用土地就將用于建設綜合列車測試中心。最終確定的賠償金額是1.02億新元,而其中大部分是在我們同意馬來西亞暫停該項目的要求時,就已經計算確定。高鐵協議中也作出了相關規定。”這名發言人說。
這一項目的終止並未對兩國的合作産生影響。新加坡交通部長王乙康(Ong Ye Kung)當天表示,兩國將來在很多領域還有合作的機會。他提到,新加坡外長維文(Vivian Balakrishnan)上周剛剛訪問過馬來西亞,並與馬來西亞領導人討論了恢複兩國跨境往來、“疫苗證書互認”等事宜。
夭折的高鐵項目
計劃連通吉隆坡和新加坡的隆新高鐵項目先後曆經三屆馬來西亞政府,最終也未能付諸實施,可謂“命途多舛”。2010年,時任馬來西亞總理納吉布首次提出隆新高鐵計劃,並于2013年與新加坡總理李顯龍達成共識。2016年12月,兩國正式就項目簽署雙邊協議。
在雙方最初的計劃中,這條全長350公裏的高鐵應于2026年正式通車,將新加坡和吉隆坡之間的車程縮短至90分鍾,爲兩國貢獻67億新元的GDP,並在2060年前創造11.1萬個就業崗位。
但納吉布在2018年馬來西亞大選中落敗後,繼任的馬哈蒂爾政府並不認可這一項目。馬哈蒂爾稱,隆新高鐵項目“對馬來西亞沒有好處”,馬來西亞“一分錢都賺不到”,他轉而尋求推遲隆新高鐵建設。
同年9月,在馬哈蒂爾政府的推動下,新、馬兩國簽署一項新的協議,同意將高鐵建設工程推遲到2020年5月底,鐵路預計開通時間也被推遲到2031年。
2020年2月,馬來西亞政局發生變化,馬哈蒂爾宣布辭職,穆希丁接替他的職務成爲現任馬來西亞總理。穆希丁上台後要求延長隆新高鐵項目的暫停期限,以便雙方對該項目進行進一步評估。隆新高鐵項目也就被推遲到了2020年年底。
去年11月,馬來西亞作出積極表態,稱馬方已對項目提出修改意見,正在與新加坡方面進行討論,但雙方最終仍未能在12月31日的期限前達成一致。2021年1月1日,李顯龍和穆希丁正式宣布,隆新高鐵協議失效,該項目將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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