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加坡交通法規定,腳踏車只被允許在公路上行駛,必須緊挨著道路的左側沿街騎行。騎士要年滿16歲,騎行時請佩戴安全頭盔。
2、如果沿街已經設有腳踏車專用車道,請騎士使用專用車道,不可以占用旁邊的人行道。
3、不可以兩輛或多輛腳踏車並排騎行。
4、不可以載人,12歲以下兒童除外。(注:載12歲以下兒童必須放置在安全座椅上。)
5、規定兩輪腳踏車的最大負荷爲18公斤,且尺寸不能大到阻礙其他車輛正常通行和阻擋視線,負載必須牢固地固定在腳踏車上。
6、在天色較暗的時間和夜晚必須使用車燈,腳踏車正面和後面都要配置適當距離內可見的紅燈或反射器。
7、腳踏車騎士必須會使用信號手勢,將自己的意圖傳遞給附近車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