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土地不會增加政府收入,賣地所得也不可直接用來資助政府支出。因此,即使政府的現金盈余因賣地所得而增加,這並不代表政府財政寬裕,可延後調高消費稅。
總理公署部長兼財政部及國家發展部第二部長英蘭妮昨天在國會答複議員連榮華(荷蘭—武吉知馬集選區)的提問時,詳細解釋政府的財政情況,並澄清相關誤解。
英蘭妮說,工人黨最近在社媒發文聲稱,政府現金盈余可觀,沒必要提高消費稅。她說:“這個說法不准確,且具誤導性。”
工人黨上月13日在面簿發文說,根據新加坡統計局的數據,政府從2011年至2019年共累積2610億元的現金盈余。若扣除政府動用的儲備金金額和預算案赤字,我國從2011年至2020年的整體盈余應爲2050億元。工人黨質疑,既然我國現金盈余如此可觀,政府是否有必要急著通過調高消費稅來增加政府收入,以應付持續上揚的經常性支出?
現金收入與支出收入有別
對此,英蘭妮解釋,政府的現金收入(cash receipts)與可用于支出的收入(revenue)有別,而兩者最大的不同,在于現金收入包含政府賣地所得。
她說,賣地不會爲政府增加收入,因爲土地的出售,只是把政府的資産從土地轉換成現金,這個過程並不會讓政府更富有。政府的做法是將這些賣地收益拿去投資,並通過國家儲備淨投資回報貢獻(簡稱NIRC),把部分投資收入用于應付政府開支。
“所以,賣地並不能增加政府收入,如果我們把賣地收益全部花掉,就會耗盡我們的財富儲備……因此現金盈余並不是暫緩調高消費稅的合理理由。”
副總理兼經濟政策統籌部長及財政部長王瑞傑,今年2月發表預算案聲明時指出,視經濟情況而定,消費稅將在2022年至2025年間調高至9%。
曾建議政府把賣地所得算入可用盈余的工人黨議員蔡慶威(盛港集選區)昨天補充提問時指出,消費稅畢竟是一種累退稅,他建議政府檢討NIRC框架,以進一步擴大收入。
英蘭妮回應說,雖然沒有什麽事是永久不變的,但政策不能朝令夕改,更何況政府是經過長時間研議和審慎評估後才制定NIRC,不該輕易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