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屋發展局暫停向拖欠組屋房貸的屋主和拖欠租賃組屋租金的租戶征收逾期費的做法,將延長六個月至9月30日。
內政部兼國家發展部政務部長費紹爾副教授昨天在面簿宣布這項消息。
他說,盡管能在經濟和就業市場看到複蘇的積極迹象,但一些新加坡家庭繼續因冠病帶來的經濟沖擊,面對不確定或困難的財務情況。
延長暫停征收逾期費的時間,是爲幫助這些家庭渡過難關,這符合政府有針對性地支持有需要家庭的做法。
暫停收取逾期費的援助措施,上次延長是在去年10月,原定上個月31日結束。
一般而言,組屋屋主若不准時按月繳付房貸,建屋局會依據截至月底屋主欠下的貸款額,以每年7.5%收取逾期費。
費紹爾也在貼文中說,建屋局還采取其他措施,幫助難以償還組屋房貸或租賃組屋房租者。這包括現有延遲或靈活償還計劃,以及延長貸款期限以減少每月分期付款額。
建屋局過去一年爲約4000戶家庭減租
去年4月1日至上個月31日,超過5200戶家庭采納了建屋局提供的上述援助措施。同一時期,建屋局也爲約4000戶家庭減租。
費紹爾說,在償還房貸或房租方面遇到困難的公衆,可聯絡區內的建屋局分行。
至于向銀行貸款的屋主,可通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金融機構推出的延長援助計劃(Extended Support Scheme),申請暫時減少每月房貸還款,直到今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