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訊)因濫賭失信客戶近4100萬元(約1億2300萬令吉),會計事務所合夥人余龐桂日前被判入獄25年又10個月後,昨午對剩余的罪行也直認不諱,刑罰追加多坐牢4個月25天和罰款1000元(3000令吉)。
《聯合晚報》日前報導,特許公共會計師余龐桂(67歲)共面對693項控狀,包括嚴重失信、僞造文件、欺騙、向宣誓官做虛假聲明和轉移贓款等罪行。
控方以50項嚴重失信罪進行審訊,余龐桂受審後被判罪成,2019年7月被判坐牢。他不服所判,上訴至最高法院上訴庭,但都被駁回。
特許公共會計師余龐桂周一對剩余的罪行直認不諱,刑罰追加多坐牢4個月25天和罰款1000元。(檔案照)
余龐桂是在2002年2月至2012年7月間,爲23家公司提供清盤、接管和管理財務等專業服務時,以專業代理人的身份失信客戶巨款,涉及的款項達4062萬新元和14萬7000美元(約58萬8000令吉)。
審訊期間揭露,余龐桂因染上賭瘾,賭債越積越多,曾賣房套現抵債,但仍無法填補無底洞,于是開始失信客戶款項。
余龐桂目前仍在服刑中,他日前承認剩余643項控狀中的3項控狀,其余640項交由法官下判時考慮。
控方和代表律師昨日針對刑罰陳詞。控方指出,余龐桂面對的643項罪名與之前已經下判的50項嚴重失信罪名相關,但多數涉及轉移贓款及僞造文件等罪行。
若單看643項控狀中的罪行,控方認爲余龐桂的刑罰應該加長至少20個月,但念在他已經面對超過25年的刑罰,認爲額外5個月的刑罰就足以懲戒。
法官最終同意控方的看法,判余龐桂額外坐牢4個月及25天,在目前刑滿後開始,以及另外罰款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