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男補習教師
是名同性戀者
先後性侵2名未成年男生
年齡在13至15歲之間
被告曾兩次遇到最小的男孩
並且彼此之間發生了性行爲
被告早前已因性虐待男孩
而被判兩次入獄
一次是2010年他當小學老師時候
另一次是在2014年
據新聞報道
被告在2016年間
使用多個社交網絡
約會其他同性戀者進行性行爲
2018年4月
認識年僅13歲的男受害者
兩次說服見面性行爲
在樓梯口和廁所偷偷進行
受害者母親2019年查看聊天記錄
發現不當的性相關信息
在學校勸告下報警才揭發
此外2018年
被告還結識了一名15歲男孩
受害者網上留言說有興趣“找女人”
結果被告花言巧語金錢利誘下
讓受害者進行性行爲
控方表示被告毫無悔意
重犯的幾率高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