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訊)女經理情牽“幽靈”飛機師情人的60萬元(約180萬令吉)“愛的包裹”,一個月內挪用公款33次,數額高達130萬元( 約390萬令吉),最終換來6年牢獄之災。
被告劉美儀(43歲,音譯)面對一項失信控狀,昨日在親友的陪同下出庭認罪。
案情披露,被告在案發時擔任兩家公司的賬目經理,負責管理銀行賬戶和信貸戶頭以及人事和行政事宜。
2019年8月,被告在網上結識一位叫“本哲明(Benjamin)”的男子,本哲明要求做被告男友,被告起初以有男友爲由拒絕,不過兩人過後還是持續有交流。被告隨後得知對方是機師,目前人在法國巴黎,本哲明過後說,爲表達愛意,想給被告寄一個大禮包。
被告起初拒收,但出于好奇,還是給了公司地址作爲收件地址。被告月底便收到一個聲稱來自快遞公司的男子短訊,稱包裹超重,要被告支付3600元(約1萬800令吉)的“超重費”。
被告繳付了3600元的“超重費”後問本哲明裏面裝了什麽,本哲明稱裏頭有37萬歐元(約60萬新元)和珠寶等奢侈品。
這讓被告倍感期待,不過卻遲遲收不到包裹,反而不斷收到“快遞男”的電話,以關稅、保險和安全費等理由,要她付錢。
眼看個人戶頭裏余額不足,被告便開始挪用公款,在1個多月內,33次轉給快遞公司的11個銀行賬戶,共130萬2900元。
爲避免發現,被告先把錢轉去4個不同戶頭,再轉給自己。她也連累兩家公司被信貸公司起訴。
被告爲了收到禮物,挪用了130多萬新元公款。(檔案照)
被告犯案期間正好趕上另一位財務經理休假,這就讓被告同時擁有了公司的4個銀行戶頭。被告怕公司察覺,先把錢分別轉去以上戶頭,再轉到個人戶頭提現,隨後轉給快遞男。公司董事過後收到信貸公司的欠款提醒,也發現公司賬戶有款項轉入被告個人賬戶,被告原說那是一場誤會,之後才坦承罪行,董事報警。由于被告事後只賠償17萬(約51萬令吉),而在轉給快遞男的巨款中,只有3萬多元被起獲,尚有近百萬元石沉大海,給公司和股東帶來損失,還導致兩家公司被信貸公司起訴。
主控官求判監七年,指被告貪婪,作案動機不純,也稱無論被告是天真還是馬虎,都不能看做求情因素。
控方也指被告預謀幹案,33次挪用公款超130萬,並且用多個銀行戶頭做爲“中轉站”,讓公司難察覺,提議判被告坐牢至少7年。
根據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管理局(ACRA)記錄,被告目前也是一家公司的董事,也曾在2001年至2003年經營一家貿易公司。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首次犯罪,及時認罪,並配合調查,還不惜跟親友借錢還債,並在被控前就開始償還。
律師指,被告是單純的被愛情沖昏頭腦,堅信對方會來找她,還天真地給對方訂酒店。不斷轉賬也來自詐騙者的壓力,只想盡快拿到包裹,把漏洞堵上,個人並沒從中獲利,也沒僞造文件。
“被告的現任男友也稱她爲人善良,不是個貪財者,只是容易輕信他人,由于家人都在馬國,被告只身在本地打拼,也是可憐,希望判5年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