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貨品超出黃格被取締
甚至被沒收丟棄
三四名店家不滿執法太苛刻
與新加坡市鎮會人員起沖突
還出動警方到場協調
地點是後港5道第322座組屋樓下的一排店鋪
網友稱:冰箱靠著那個竹子,換個角度也是爲了安全,那麽高的東西,沒有個靠的,萬一呢砸到人呢,出事呢怎麽辦,市政會說這不關他們的事。
有店家指市鎮會人員突擊檢查
二話不說就要沒收
丟進垃圾站裏
警方到場協調
市鎮會執法時所給出的理由
根據民防部隊的規定而行動
開業狂歡
-如果搬出民防條例來說,市鎮會根本就不應該規劃出黃格出租給民衆擺攤,而是應該24小時保持通道的通暢,錢要收,卻越權丟棄攤位貨品,這簡直是比流氓更低級的處事手法。
-只要沒有阻礙人們走動的路就沒有問題了,這是在雞蛋裏挑骨頭,還直接沒收,人民投票給你們,不是投給一個沒有民主的人來管理,懂嗎?
-只要是給予方便,大家就會隨隨便便,如果不采取強硬態度,一旦火患豈不是太遲!
-有些店家把貨品擺在走廊裏面,那過道只能給一個人過。只要有人停下來看,根本過不去。這些難道不管嗎?那些行動不便需要坐輪椅的,還是推著娃娃車的,基本上很難通過,歪一點就碰到貨架或商品。
-現在賺吃很難,生意難做都很辛苦,給予警告就好!別爲難人找吃,也是人要有同情心!
-又不見市鎮會主動去管組屋走廊 ?沒放置物品剛好是1點2米寬,放了花花草草就。。
-最好了解真相,誰有理誰無理?如果不是有多次的投訴,是不會有這種取締。何況只有三四名店家有爭執,敢情其他店家已經配合了。
-不強硬,誰會尊守這些規矩。若不服氣就去投訴,不必多講。這裏是法治社會與國家。
-對本地人超嚴,但對外來人超寬⋯⋯有時真的無語,不能好好的溝通一下嗎?大家了解一下就會理解和寬容,給予一定的時間去處理,大家開與抱容
-有些時候不嚴勵取締商家往往會得吋進尺而且這些條規不是剛剛實行只是商家不把它當成一回事應該立刻取締。
-家看好爲什麽輪子會過一點黃線,是因爲背後有竹子,靠著竹子防止滑動,而已不是警察沒有理由拉人家的貨,你又要給罰款又要沒收人家的貨,沒理由,人家也好好跟你解釋,接受懲罰,就希望把貨物還人家,你們不肯,你們拉去垃圾曹,萬一有什麽肮髒的東西跑進去,或者丟失什麽,誰又來承擔,就算你要拉,拉去你們的辦公室啊或著倉庫,我還謝謝你們,而且憑什麽就拉走那個而已,那麽多人你們怎麽不拉,你們說隔壁雜貨店拉不動,這是什麽歪理
-太過分!把好好的食物和可用的物品隨意丟棄,會招天譴。有什麽事不可以找商家們出來好好談?出張警告通知書就要人服從,不然就付出代價。很野蠻、霸道。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8視界,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