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過去快5年了,白了頭的江媽媽,還在爲女兒討公道。
昨天4月15日,山東青島。
城陽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原告江秋蓮和被告劉鑫(已改名劉暖曦)的生命權糾紛一案。
案件回顧:
2016年,在日本的中國留學生的 江歌,收留了同是留學生的閨蜜 劉鑫(已改名劉暖曦)。當時,劉鑫剛與男友 陳世峰 分手,從兩人同租處搬出,投靠江歌,被江歌好心收留。
2016年11月3日淩晨,陳世峰求複合未果,多次言語威脅劉鑫,並前往劉鑫現住處(江歌的公寓)報複。
最後,江歌爲保護閨蜜劉鑫,在自己的公寓門口,被陳世峰捅死,年僅24歲。劉鑫則躲在房內。
(從左至右:陳世峰,江歌,劉鑫)
殺人凶手陳世峰在日本獲刑20年,目前正在服刑中。
江歌媽媽認爲,劉鑫對江歌的死也有一定的責任,在國內提起訴訟。
這是江歌劉鑫生命權糾紛案,首次在國內開庭審理,引發巨大關注。
國內各大媒體蹲守法院外,紛紛進行了報道。央視新聞播出庭審紀實👇
隨著庭審的展開,一些最新證據也陸續浮出水面。
信息量非常大,我們一起來梳理!
原告江秋蓮方律師:
動刀的是陳世峰而置人死地的是劉鑫
開庭前,原告江秋蓮(被害人江歌的媽媽)一方的律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
希望這次的審判能夠給社會還原一個案件的事實真相。
“動刀殺人的是陳世峰,而置人死地的是劉鑫。”
(來源:中國新聞周刊)
原告主張,在這起凶殺案中,劉鑫對于江歌的遇害有著重大的過錯和責任,索賠200余萬人民幣。
並且在法庭上,原告方出示了新的證據,以證明劉鑫是有意轉移風險,且見死不救,後又推脫責任的。
原告控訴①:
劉鑫有轉移風險的嫌疑
根據事發前江歌和劉鑫的聊天記錄,可以看到當時劉鑫已經察覺到風險的存在。
劉鑫在收到陳世峰的威脅短信後,感受到面臨暴力傷害的風險。
她隨即在當天晚上23:13向江歌求救:“你等我一下吧,我挺害怕的”,要求江歌在東中野地鐵站等她。
但當時劉鑫的言語中並未就陳世峰的暴力威脅向江歌提及,更沒有透露陳世峰已經到公寓附近的危險。
在江歌提議報警時,劉鑫表示自己借住在江歌家裏本來就不合法,阻止其報警。
最後,悲劇果然發生。
原告方認爲,劉鑫不告知江歌所面對的真實危險,並有意圖將暴力傷害的風險轉嫁給江歌。
原告控訴②:
劉鑫將江歌推出門外
原告律師還出具了一項重要證據–陳世峰在日本法庭的供述:
“即將進入房間的江歌被劉鑫從裏面推出,隨後,劉鑫將門從裏面鎖死。”
(案發現場)
陳世峰是殺人凶手,卻也是當時唯一目擊者。
當下到底劉鑫是怎麽處理的,到底有沒有鎖門,斷了江歌唯一的“逃生通道”,只有他知道。
他說做的這一番供述,成了江歌和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中的一項證據。
(荔枝視頻)
但被告劉鑫的代理律師認爲,陳世峰的供述不應被采納。
原告控訴③:
劉鑫曾多次掩蓋真相企圖逃避責任
案發至今,將近5年的時間,劉鑫一直堅稱自己:
什麽也沒聽到、什麽也不知道、沒有鎖門。
但原告律師出示了一份劉鑫報警時的電話錄音,錄音中,分明可以清晰地聽到江歌在門外的慘叫聲。
報警電話錄下江歌最後一聲慘叫,連電話中都能聽清,就在現場的她怎麽會什麽都沒聽到呢?
這段音頻在庭上播放時,江歌媽媽再次情緒失控👇
Play(封面新聞)
爲了逃避責任,劉鑫還多次強調:
自己是“先上樓”的,並且還先進屋換了褲子。
她說自己和江歌不是一起上樓的,所以也不存在把她推出房門,並上鎖的可能。
但根據原告律師的分析:
從兩人行進的路線和速度來計算,她們從地鐵站出來,大概00:15時到家樓下,而報警電話是快到00:16分時就撥通的。
也就是說,到家–>上樓–>案發–>報警,只有不到1分鍾的時間,劉鑫根本不可能“先上樓”,還有時間換褲子。
劉鑫之所以一直強調“自己先上樓”以及“兩人不同步”,只是爲了規避責任。
(荔枝視頻)
原告律師還提供了一份音頻材料,錄音中,劉鑫說:
當天晚上,自己不知道該怎麽辦,還咨詢了打工地方的日本人,問他們自己會不會犯法。
很明顯,她當時已經知道自己未選擇及時救助,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劉鑫方繼續潑髒水:江歌媽媽是本案最大受益人
昨天庭上,江歌媽媽江秋蓮,有一番發言,聽者不忍鼻酸,她說:
自己本來不打算追究劉鑫(現名劉暖曦)的任何責任。
可是自己無數次求她,從日本到國內,只要她給出自己女兒被害的真相。
但劉鑫始終不肯說實話,給案件的偵破以及法庭的審判都增加了難度。
不僅如此,劉鑫總是時不時在江媽媽傷口上撒鹽,還多次購買水軍,對她進行人身攻擊。
(👆劉鑫汙蔑江秋蓮拿女兒的命騙錢)(👆劉鑫用小號攻擊江秋蓮)(👆劉鑫被曝拖欠水軍薪資)
昨天的庭審上,劉鑫本人並未出庭。
律師胡貴雲全權代理,並延續了劉鑫一貫以來向救命恩人媽媽“潑髒水”的做法,她說:
“這個案件中,江歌媽媽江秋蓮是【最大受益者】,因爲她收到了社會各界的捐款,要求法庭公開江媽媽的銀行流水。”
(胡貴雲律師)
我們理解律師應該爲自己的當事人發聲,爭取更多利益。
但也實在無法想象,一個人面對痛失女兒的受害者,能說出這樣的話,內心該有多扭曲和不堪。
惡語傷人六月寒。
面對這樣的無端指責,江歌媽媽握緊了拳頭。
國內網友:評論一邊倒,支持江媽媽
某大號在微博上發起“江歌案劉鑫該擔責嗎?”的投票。
在15.8萬參與投票的網友中,有15萬人認爲應該擔責,占比高達94%。
(新浪微博)
時間不足以撫平網友們憤怒的心情,這麽長時間以來,關注事件發展的人們都一直在爲江歌鳴不平!
看看他們怎麽說的:
“動刀殺人的是陳世峰,而置人死地的是劉鑫。”
律師的一句話,說出很多人的心聲。
房子是江歌租的,她自己卻進不了那扇 “安全門 ”;陳世峰明明是劉鑫招來的,江歌卻無辜喪命;江歌好心收留劉鑫,因此搭上了性命;而劉鑫在其死後,沒有半分愧疚,甚至對她的家人惡言相向;
江歌媽媽將成爲失獨老人,孤老終生,而劉鑫和媽媽在網上開開心心曬出合照….
(劉鑫(已改名劉暖曦)和其母)
這個案件中,種種毀三觀的操作,實在太殘忍了。
什麽莫逆之交,什麽肝膽相照,現在當好人的成本也太高了。家長們今後還怎樣教育孩子要善良呢?
(江歌和媽媽,姥姥)
該案由于雙方分歧較大,擇日宣判。若不勝訴,天理難容!
公道自在人心,椰友們,你們怎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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