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藝人包勳評涉嫌再次酒駕。(陳斌勤攝)
新傳媒藝人包勳評涉嫌再次酒駕,今早(4月22日)到國家法院面控時,一見記者立刻轉身離開,後來在代表律師的陪同下才進入國家法院。
包勳評(30歲)今早一身黑,戴著黑色口罩及黑框眼鏡,10時左右出現在國家法院。見慣鎂光燈的包勳評看見記者紛紛拿起攝像機及手機時,看似有點錯愕立刻轉身離去。
約10分鍾後,他在代表律師狄倫(S.S. Dhillon)的陪同下再次出現。有了律師陪伴,他似乎吃定心丸,神色淡定地尾隨律師走入國家法院大樓。
包勳評進入法庭時非常低調,翻譯員確認他的身份及讀出控狀時,他都輕聲細語地做出回複。
他被控酒駕,控狀指他在2020年9月17日晚上11時20分左右,酒後開著一輛貨車行駛在爪哇路(Java Road)往尼诰大道(Nicoll Highway)的路段。
控狀指包勳評所呼出的氣體,每100毫升含有不低于49微克酒精,超過法定的35微克,抵觸了交通法令。
包勳評一臉憔悴,眼神呆滯地面控,沒有表示是否會認罪。他的代表律師狄倫則表示需要至少六周的時間向控方陳情,案展6月3日再度過堂。
狄倫也是曹國輝觸犯觸犯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一案的代表律師。
被控後,包勳評便匆匆離開。
7年前酒駕罰款吊牌 如今面對罰款坐牢
七年前也曾被控酒駕,包勳評如今重犯,將面對罰款及不超過2年的監禁。
控狀中提到,包勳評曾在2014年7月30日也因酒駕被定罪,所以他屬于重犯者。他當時被判罰款1500元以及吊銷各級執照12個月。
包勳評觸犯公路交通法令第67(1)(b)節的酒駕條文。一旦罪成,初犯者可面對2000元至1萬元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而重犯者(即包勳評面對的情況)須面對5000元至2萬元的罰款,及監禁不超過兩年,外加吊銷各級執照至少五年。
記者:羅妙婷
攝影:陳斌勤
如何優先看到“新加坡魚尾文”內容?
從“訂閱號消息”點擊“新加坡魚尾文”
進入我們的公衆號
點擊右上方按鈕將“新加坡魚尾文”設爲星標⭐

一只愛生活、文藝範的小魚尾獅
帶你了解新加坡原汁原味的風土人情
領略小島深處那些鮮爲人知的文化魅力~
新加坡《聯合早報》旗下産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