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發現朋友多次用美食卡在老巴刹揮霍請客,42歲男子一問之下得知對方原來有“秘訣”竄改美食卡,于是串謀另一友人花500元買下這“秘訣”,四人接著使用這張美食卡吃霸王餐和買香煙,一年內花費超過兩萬元。
被告黃耀偉面對兩項濫用電腦法令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後,昨天(4月22日)被判坐牢三周。
案情顯示,他在2014年認識許添盛(37歲),並經對方介紹後,也認識了伊達(35歲)和張文奇(27歲)。
他們四人經常到老巴刹聚會,被告多次發現許添盛總是用Kopitiam美食卡購買許多美食,後者起初指是張文奇請客,後來才透露張文奇有“秘訣”,可以非法充值美食卡。
張文奇隨後免費幫被告的美食卡充值,被告與伊達嘗到甜頭後,打算掌握充值“秘訣”,于是花500元通過許添盛,向張文奇“買下”這所謂的秘訣。
原來“秘訣”就是准備一台具備無線通訊功能(NFC)的手機,並將美食卡放在手機下方,通過特定的應用程序就可以竄改美食卡的金額。
被告和伊達隨後如法炮制充值一張美食卡後,在每次四人聚會時,都用這張美食卡吃霸王餐和買香煙,平時則交給伊達保管,而伊達也會用來購買自己所需的香煙。
由于四人總是在老巴刹聚會,伊達也經常前來購買香煙,一名攤位助手因此對伊達起疑,並通報上司,Kopitiam接著報警揭發四人惡行。
經調查顯示,四人在2015年至2016年之間,只充值過10元,但實際上卻花費了高達2萬1660元。(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