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時就假裝神明附身,欺騙求姻緣的56歲女攤位助手近5萬元的棺材本,女神棍欺騙罪成後,律師求情指她已經嫁人,有家人的支持,能夠通過緩刑監視改過自新;但控方指被告不是一名“簡單的少女”,不應將她當做一般青少年對待。
控方指被告如今已經超過21歲,罪行太過嚴重,而且並沒有真心悔過,要她坐牢超過一年半,並且要法官下令她把錢吐出來賠償給受害者。
《聯合晚報》日前報道,現年23歲的蘇芷慧(譯音)面對一項欺騙罪名,指她在2015年4月至11月之間,騙了一名婦女(現年61歲)4萬9600元。
她不認罪,經由審訊後,法官日前判她罪成。
審訊中,受害婦女說她熱衷于宗教,某日和被告獨處時,被告突然“神明附身”,以小孩子的聲音表示能介紹一名男子給單身的受害婦女做男友,還掏出男子照片,指51歲的他在銀行工作,月入7000元,在樟宜一帶擁有一間廟宇。
話剛說完,被告跟著被“福王”附身,以低沉的嗓音說她和男子有緣無分,因此需要“借緣”,要她買化妝品、名牌鞋子和衣服等供品來做法事。
受害婦女說,被告後來把她當成提款機,甚至曾經三更半夜向她討錢,她擔心會沒了“未來老公”,慌慌張張地出門領錢給她。
被告罪成後,法官下令提交緩刑監視報告。根據報告,被告適合緩刑監視。
但是,控方不認爲被告應該接受緩刑監視,指她雖然案發時不滿21歲,但卻不是一名“簡單的少女”,犯罪手法惡劣且非常狠心,受害者即便傾家蕩産也不放過,不應該將她當做一般青少年對待。
律師不認同主控官的說法,指母親承認當初管教無方,如今被告也已經剛嫁人,母親及丈夫都承諾將會好好看著她,而且她已經真心悔過,不會再犯案。
主控官反駁律師指出:“她年輕的時候母親就管不了她,憑什麽她成年後母親就突然管得了?”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考慮雙方陳詞,將案件展期至5月27日下判。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4月26日的《聯合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