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分裂症並有暴力傾向的40歲男子欠下賭債及非法放貸商的錢,將自己反鎖在屋內。巡邏警員和危機談判組屢勸不果後,特別行動指揮處人員最終破門而入,將男子制服。
這是警方日前向媒體搬演的對峙橋段。這種情況一般上是通緝犯或精神有問題者爲了躲避警方追捕或自尋短見,將自己封鎖在一個封閉的空間內。
據《聯合早報》統計,今年1月至3月間,媒體至少報道六起對峙事件,有六名男女被捕,當中四人是在精神健康法令下被捕。在這些案件中,往往會看到多名警員在現場駐守,當中包括危機談判組和特別行動指揮處人員。
中央警署署長陳秀鑫助理警察總監日前接受采訪時指出,這類情況變數非常大。在一些情況下,對方不僅不讓警方進入,還可能變得暴力,並威脅到警員或其他人的安全。
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巡邏警員往往是最先到場的警力,他們都經過專業訓練,會在現場判斷是否需要支援。
指揮官(例如鄰裏警局的局長等)接下來便會啓動危機談判組和特別行動指揮處到場待命。
陳秀鑫解釋說:“爲了有效解決這類情況,警方可能會調動不同小組到場待命,在必要時可提供協助。這些小組都是經過專業訓練,能夠負責談判或作爲另一種戰略選項。”
不過,他接著說,並非每次都須要動員到所有資源,“我們需要長時間觀察情況,並會注意自己的舉動是否會刺激到對方。”
陳秀鑫也說,在這類情況中,警方的首要考量是確保所有人的安全,包括涉案者,並同時將可能造成的傷害降到最低。無論是罪犯或者精神病患者被帶走後,都會第一時間考慮到他們的安全,將他們送往醫院或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治療或評估,確保他們獲得妥善的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