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加坡法庭宣判的一起案件中,一銀行前職員竟趁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失信多名客戶,金額超190萬。法庭于5月10日也宣判,該名男子被判坐牢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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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庭文件,被告Han Delong共面對94項失信罪狀,涉及款項超過190萬元,控方以其中27項加以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在內,他早前就已經認罪,法官于10號宣判。
起初,該男子是在2014年8月至2015年12月期間,在大華銀行(UOB)擔任高級私人銀行員,負責銷售信托和基金等理財産品。隨後離職便在2016年3月加入華僑銀行(OCBC),擔任高級客戶關系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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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事務局(CAD)在2017年4月11日接到消息,指被告向他在大華銀行工作時認識的一名顧客推銷大華銀行的定期存款,該顧客在2016年2月,將35萬元轉進被告在大華銀行的私人戶頭,並在2016年8月同意續存六個月。然而,該男子當年已經離開大華銀行,他並沒有幫該名顧客存35萬元的定存,甚至還僞造印有大華銀行信頭的書信,通知顧客已經續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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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後,他也用類似的手段欺騙了其他受害者。商業事務局調查後,竟發現該男子以投資金融産品爲名義,失信了一共七名顧客,涉嫌金額超過190萬元。 引以爲戒!大家理財還是要慎重,多加詢問調查再進行理財,避免錢財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