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6名男子沒戴好口罩,涉及違反安全距離措施被警方調查,其中3人是小販。
警方今午發文告指出,6名年齡介于26歲至65歲的男子,因3起違反安全距離措施的事件被警方調查。他們相信都在被勸告戴上口罩後拒絕配合,其中3人還涉嫌辱罵公務員。
文告指出,上個月30日在紅山路第6座的ABC磚廠巴刹和熟食中心,3名年齡爲26歲、27歲及37歲的攤販涉嫌沒有戴好口罩,1名安全距離執法人員和兩名安全距離大使多次勸告後,3人仍拒絕合作,其中一人還向對方爆粗口。
警方也于本月1日,接獲在實龍崗路巴士站的求助通報,兩名年齡爲57歲和65歲的男乘客被指不願遵守巴士車長和巴士檢查員的指示,拒絕戴好口罩。
ABC磚廠巴刹和熟食中心的三名攤販涉嫌沒戴好口罩,被警方調查。 (檔案照)
57歲男乘客也被指向巴士車長罵粗話及比劃不雅手勢,引起一陣騷動,造成巴士服務中斷,男子因公共滋擾被捕。
同天,警方接獲烏節路另一起事件的通報,一名64歲男乘客被指在巴士車長提醒他戴好口罩時,提高聲量並拒絕合作。
警方呼籲公衆認真看待安全距離條例,也會繼續采取嚴厲執法行動,取締那些違反安全距離條例、辱罵和不負責任行爲的人。
任何人辱罵公務員, 可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罪成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5000元(約1萬5500令吉),或坐牢不超過12個月,或兩者兼施。
在刑事法典第290條文(公共滋擾)的罪行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3個月、罰款不超過2000元(約6200令吉 ),或兩者兼施。
在公共場合不戴口罩者,則抵觸冠病19(臨時措施)法令,若罪成,違例者可面臨最高6個月監禁,不超過1萬元(約3萬1000令吉)的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