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7歲男子因涉公共滋擾以及蓄意發表傷害他人種族情感的言論,被警方調查。
指責男子沒戴口罩
警方昨日發布文告指,初步調查顯示,這名男子涉嫌于5月2日傍晚6時,在白沙海灘公園向一個印族家庭發表冒犯性言論,並指責其中一名男性家庭成員沒有戴口罩。文告指出,男子正協助警方調查此事。
涉嫌公共滋擾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個月、罰款不超過2000元,或兩者兼施。
根據刑事法典第298條,蓄意發表傷害他人種族情感的言論,若罪成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年、罰款不超過5000元,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當局嚴正看待任何有可能破壞新加坡種族和諧的舉動,蓄意通過言語或行爲造成種族之間的惡意或敵意者,將依法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