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在濱海灣金沙商場(MBS)不戴口罩,還大嗆安全距離大使“你沒戴徽章,憑什麽命令我?”的前海軍女軍官潘秋玉嗎?她的猖狂行徑被拍到,上傳到社交媒體後,瞬間瘋傳網絡,引起熱議。 潘秋玉因多次不戴口罩被控上庭,昨天(6月8日),她在完成了兩周的精神評估後,獲准以8000新幣保釋在外。?(潘秋玉在金沙商場拒戴口罩,還大嗆安全距離大使。) 多次強調自己 曾是海軍軍官 控方說,潘秋玉的精神評估報告己完成,可以讓她以1萬新幣保釋。然而,潘秋玉表示保金1萬新幣過高,要求減至3000新幣。她說自己面對的控狀並不嚴重,3000新幣保金就足夠,而且也不需要擔保人。
潘秋玉還要求控方撤銷對自己的指控,她多次強調自己曾在海軍服務12年,是第一位海軍女指揮官(commanding officer),擁有專業水准。
(在新加坡海軍服役的潘秋玉,圖源:網絡)當法官表示一定要找人擔保時,潘秋玉表示自己的家人和朋友不是上了年紀、疾病纏身,就是在海外。法官最後把保釋金定在8000新幣,並且要有擔保人。法官還提醒她一定要遵守冠病條例。當時,潘秋玉還反問法官:“冠病條例是什麽?”法官便告訴她,冠病條例包括在公共場所一定要戴口罩。法官還提醒潘秋玉,若在保釋期間違反條例便會逮捕她。案件將在6月15日過堂。 事件時間線:潘秋玉于去年6月28日回到新加坡。從那日至7月12日,她必須完成14天的居家隔離。然而,她疑似在6月28日晚上8點07分以及8點23分離開酒店房間,在酒店的各處遊蕩,而且沒有戴口罩。在去年12月2日至今年5月24日間,她也在不同場合裏的公共場所都沒有戴口罩,包括克拉碼頭中央廣場(Central Mall)以及百勝樓(Bras Basah Complex)。5月8日晚上7點20分到8點之間,她在紐頓熟食中心(Newton Food Centre)因沒有戴口罩,違反冠病條例而被控上法庭。5月15日,她在濱海灣金沙商場沒戴口罩被安全距離大使提醒。潘秋玉卻仍然不肯戴口罩,還反過來質問這名安全大使的徽章在哪裏,用什麽身份命令她。當天,這段視頻在網絡爆紅,她也因此得名“無罩嫂”或“徽章嫂”。5月24日離開國家法院時,她也沒有戴口罩。隔天(5月25日),她被逮捕。潘秋玉面臨6項觸犯2019冠狀病毒疾病(臨時援助措施)法令的指控和1項觸犯傳染病法令(Infectious Diseases Act)的指控。第一次違反冠病條例者,可能會被判入獄長達6個月,並處以最高10,000新幣的罰款。若再犯,將可能會被判入獄長達一年,並處以最高20,000新幣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