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洋漢被指酒後鬧事、辱罵警員,不滿被捕,揚言認識警方高層、總檢察署的人,威脅毀掉警員的事業,今早被判12個月強制性治療。
這起事件發生在前年12月6日淩晨12時許,地點是牛車水一帶客納街(Club Street)的一間餐廳。
被告是來自英國的傑斐遜(45歲),他面對四項控狀,包括觸犯防止騷擾法令和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余項交由法官下判。
案情顯示,當晚有個食客拿著牛排刀要求食物,四名警員被派前往調查。被告當時已喝了一些啤酒,被叫出餐廳外接受詢問時拒絕合作,故意讓隨身物品掉在地上,不願撿起,還不斷揮舞雙手並大喊“不”,不願回答問題。
被告還稱自己認識警方高層,會舉報警員,並罵粗話,被當場逮捕。
在被帶往中央警署途中,被告在警車內繼續抱怨,說自己被捕很“荒謬”和“惡心”,還要求警員帶自己回家,不然他們後果會很慘。
此外,被告也不滿自己被戴上手铐,辱罵警員,指他們種族歧視,並大聲質問逮捕他的依據,威脅要“揭露”警員。
被告也稱自己與總檢察署“有關系”,可以毀掉警員的事業,被告的行爲都被警員佩帶的穿戴式監控攝像裝置(Body Worn Camera)拍下。
控方指出,心理衛生學院報告顯示,被告的精神問題是犯案的因素之一,因此不反對被告接受12個月的強制性治療。
法官最終判被告接受12個月的強制性治療,也要根據建議到國立成瘾治療服務接受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