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籍男子沒詳細檢查就出租床位給一名斯裏蘭卡人,結果後者被揭發在新加坡逾期逗留150天。男子爲免被揭發窩藏非法逗留罪犯,還指示被他冒名承租單位的朋友向執法人員撒謊,但後者選擇向當局告發他,男子前天被判坐牢九個月又兩周。
來自印度的被告巴拉沙斯瓦(37歲)承認一項抵觸移民法令和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
根據移民與關卡局前天發的文告,當局在去年6月30日在小印度羅威路(Rowell Road)一帶的單位內,逮捕一名26歲的斯裏蘭卡籍男子阿杜卡德爾。他在探訪准證過期後,非法在逗留新加坡長達150天。
據悉,被告並不是上述單位的屋主,但他卻欺騙一名朋友簽下該單位的租約,作爲主要租客。該名朋友誤以爲租約上注明的地址是他目前所租住的巴弗羅路(Buffalo Road)單位,因此欣然簽下租約。
事成後,被告當起包租公,將事發單位出租給同事,賺取額外收入,並轉租一個床位給阿杜卡德爾,但後者沒有出示任何可合法逗留新加坡的證件,而被告不僅沒有向對方索取,也沒追問就轉租給對方。
朋友誠實透露真相
事後接獲口頭勸告
爲免窩藏非法逗留罪犯的罪行被揭發,被告事後指示被他欺騙簽下租約的朋友提供假資料給執法人員,並教他如何回應執法人員的問題,不過朋友接受當局調查時,選擇透露真相。
由于被告的朋友事前不知道被告將單位轉租給阿杜卡德爾,因此東窗事發後,他僅接獲口頭勸告。
另外,阿杜卡德爾因非法滯留新加坡,已于去年7月被判坐牢一個月和打鞭三下。
移民與關卡局在文告中表示,嚴正看待窩藏觸犯移民法令罪犯的行爲。有意出租單位者須檢查外籍租客的身份,確保他們合法在新加坡逗留。
根據條例,出租者須進行三項強制性檢查,包括檢查租客的正本出入境文件或工作證件、核對租客的工作證件和護照上的資料是否相符、向當局核實租客證件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