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車水一餐館的64歲女員工與41歲女同事合不來,連續兩天在餐館內吵鬧,甚至爆發肢體沖突,鬧到警方介入調解。41歲女同事爲了討回公道,發律師信索賠2萬1000元。
64歲的王女士本月5日接到對方的律師信後憤憤不平,認爲自己無意傷害對方,因此對方向她索賠並不合理。
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是在2月23日和24日兩天,在牛車水的餐廳內與女同事發生沖突。
王女士在餐廳的廚房做兼職幫廚,23日晚上10時左右,她在更衣室與一名40來歲的女同事起爭執。她說:“她從更衣室出來就開始對我謾罵。”
“然後她就一腳踢過來,把我嚇壞。我肚子被她踢得很痛,但我想息事甯人,所以也就沒追究。”
隔天早上10時左右,王女士上班時再次碰到這名女同事,兩人再次起沖突,對方還叫她到餐廳門口單挑。
王女士說:“她這次又踢我的肚子,結果自己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上,我爲了不讓她繼續踢我,就躺在她身上,按住她。”兩人起沖突時已有人報警,警方很快趕到現場調解。
兩人過後被帶到警局問話,也各自錄完口供。正當王女士以爲事情告一段落時,卻收到對方的律師信。王女士生氣表示:“她居然要向我索賠2萬1000元,律師信還限我兩周內回複。”
記者聯系上與王女士起沖突的鄧女士(41歲),她說:“我被她打到頭部受傷,身上多處淤青,法律信是走法律程序,我一定要爲自己討回公道。”
雙方都指對方先開罵再動手
雙方各執一詞,都指對方先動口後再動手。
王女士及鄧女士受訪時,都堅稱是對方先引發沖突的。
關于23日晚上的沖突,王女士說:“她從更衣室出來就罵我是狗,我被罵得莫名其妙。”但鄧女士則說,先開罵的人不是她,“她一直用力敲更衣室的門,還用廣東話罵我是狗!”
至于24日的沖突,王女士說:“她拉我出去後馬上踢我肚子。”鄧女士則說:“我們出去後,她用力打我,我只好踢她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