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生活的吳某因工作原因,負債累累,實在承受不住壓力之後,選擇了跳樓自殺,自殺之前吳某留了遺書,表示自己所有的財産留給妻子張女士,而吳某的父母懷疑遺書的真假,一怒之下將張女士告上了法庭。
夫妻感情穩定
丈夫被調往新加坡
吳某與妻子張女士在2009年結婚,婚後兩人的感情非常地穩定,二人也在不斷努力之下,在上海購買了一套房子,房産上寫著夫妻二人的名字,兩人的生活也過得十分幸福。不過吳某在2012年被公司調往了新加坡,盡管在異國工作,夫妻二人也沒有因此而感情出現裂痕。
壓力山大、負債累累
巨大壓力之下選擇結束生命
但沒想到的是吳某的工作在2017年的時候出現了大轉折,吳某也因此負債累累,漸漸地情況仍然沒有得到緩和,巨大的壓力,讓吳某喘不過氣,同時也對生活失去了信心,最終吳某在2017年11月初,選擇在新加坡跳樓結束自己的生命。
兩份遺書
財産歸妻子所有
吳某似乎並不是一時沖動而選擇走這條路的,在這之前他寫了兩份遺書:自從與妻子結婚以來,對妻子的虧欠太多了,如果有來生一定會報答她,並且不會再辜負妻子的一片深情。其次遺書中還說明:死後所有的遺産都留給妻子。
吳某父母出爾反爾
當吳某的母親以及小姑得知此事後,第一時間前往新加坡,並且在辦完吳某的後事之後,確認了吳某留下的遺書,也與張女士簽訂了協議,吳某的母親當時對張女士承諾:將無條件地遵從遺書,並且配合張女士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變更手續。
但是沒想到的是,當張女士辦理手續的時候,並沒有想象中那麽順利,而是受到了公婆的萬般阻攔,事情鬧了相當長的時間,最後無奈之下,只能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此事。
父母:優先繼承吳某財産
當吳某去世之後,對整個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打擊,但同時,吳某的父母對于遺書持有懷疑的態度,並且遺書中兒子的精神深受打擊。其父母認爲,作爲吳某的父母,他們應該率先去繼承遺産,並且要求法院按照法定繼承順序來繼承財産。
法院:財産由張女士所有
法院認爲,這套房屋是在吳某以及張女士婚姻內所得,屬于二人的共同財産,並且逝者的遺囑中已經說明,將自己的所有財産留給妻子張女士,所以不管是張女士應得的財産,還是吳某剩余的財産,都應該由張女士繼承。
盡管吳某的父母對于遺書質疑真假性,但並沒有拿出證據證明,最終,法院判定這套房産歸張女士所有。
很多網友認爲逝者吳某將遺産留給了自己的妻子,卻全然不顧自己年邁的父母,不知道這期間到底發生過什麽,會如此狠心對待養育自己長大的父母。但不管怎麽樣,在爲一個鮮活生命逝去而惋惜的時候,也應該遵從死者的遺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