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開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年齡介于14歲至72歲的334人因涉及不同類型詐騙案或充當錢騾,目前在協助警方調查。他們所涉及的案件多達872起,總金額超過923萬元。
警方昨天發文告說,商業事務局及全國七大警署6月19日至7月2日展開了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225名男子和109名女子因涉嫌參與詐騙案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
文告指出,嫌犯涉及的案件包括假冒商業電郵詐騙、技術援助詐騙、網絡愛情詐騙、電子商務詐騙、冒充政府人員詐騙、假公安詐騙、投資詐騙、求職詐騙、假賭博平台及貸款騙局,讓受害人損失超過923萬元。他們目前在詐欺、洗錢,以及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被警方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衆,應拒絕讓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賬號或電話號碼,因爲一旦被發現涉案,自己須負上責任。
公衆可以上網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了解防範騙案的更多信息,也可撥打1800-255-0000或上網提供有關詐騙案的線索,所有資料都將保密。
落網嫌犯目前在詐欺、洗錢,以及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被警方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