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嫌女傭又臭又醜,女雇主涉嫌虐待及羞辱印尼籍女傭兩個月半,面對七項控狀的她不認罪,經審訊後,昨日(7月8日)被判其中六項罪名成立,另一項則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
現年33歲的被告羅蒂娜面對恐嚇、侮辱女性尊嚴和蓄意傷人等七項控狀,指她在2017年9月29日至12月12日期間,沒有讓女傭得到合理休息時間,還捏女傭的胸部、踢她私處、櫥櫃門夾手、扯衣服和內衣,以及恫言傷害她父母等。
案發時年僅18歲的女傭瑪雅莎麗來自印度尼西亞。
被告不認罪,案件展開審訊。控方在結案陳詞中提到,被告在審訊時逃避問題、給予的證詞荒謬並前後不一致,指被告證詞的可信度令人質疑。
控方舉例說,被告針對逼女傭在自己面前洗澡,被告答辯時否認這麽做,稱是女傭“示範”給她看如何在沒有毛巾的情況下擦幹身子。被告的口供中,則說女傭曾數次“教”被告如何在沒有毛巾的情況下擦幹身體。
控方指被告的說辭不一致,多次出現不符合邏輯的解釋,並在審訊時選擇回避回答。
另外,控方也指被告的丈夫是個不可靠的證人,曾試幫著被告說話,甚至說家中有個規矩,女傭不可睡在走道或地毯,但卻說不出理由。
控方指女傭的口供一致,加上控方其他證人的證詞,都指向被告虐傭,促請法官判被告罪成。法官判被告其中六項罪行罪名成立,另一項刑事暴力罪則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
由于控辯雙方需要時間准備判刑陳詞,案展下個月17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