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掴臉掐頸對父母施暴 不肖子判監七周

2021 年 7 月 11 日 宏嘉在线说

在家錄視頻時父親不小心入鏡,27歲不肖子對父拳打腳踢、賞巴掌還掐頸,之後和母親爭執時也對她動粗,被判坐牢7周和罰款2000元。

被告是27歲的譚權輝(譯音),他面對16項包括蓄意傷害、偷竊、以及觸犯防止騷擾法令等控狀。

據案情顯示,被告的60歲母親以及58歲的父親,分別在2019年7月23日以及2015年1月5日成功向法庭申請個人保護令,禁止被告對他們家暴。

不過被告多次違反庭令,辱罵父母並對他們動粗。

去年10月30日晚上7時,被告不滿父親提醒他要關水龍頭,脫口說了一句:“我會殺了你。”

今年1月11日晚上10時45分,被告父親聽見被告恐嚇說要把母親殺掉,結果與被告吵架。被告過程中辱罵父親,將放在客廳裏的腳踏車扔在地上,還拍打父親頭頂,往他臉上吐痰。

今年2月24日晚上7時,被告在家裏錄影時,父親不小心入鏡,這惹來被告不滿,開始辱罵父親,對他拳打腳踢,賞父親兩巴掌,還用雙手掐父親的脖子。母親目睹被告行徑,哭著叫被告住手,並立即報警。

今年3月5日晚上7時,被告與母親爭吵,他在過程中辱罵母親,將母親膝上電腦關上,還拉著母親的肩膀,不讓她離開。

被告不僅對父母動粗,還在今年5月,多次在蔡厝港第一樂廣場的一家商店裏偷蘋果産品配件。

被告:已知錯 不會再對父母出氣

被告昨天(7月9日)通過視訊方式出庭,語氣激動地表示自己在還押期間已知錯,會盡所有努力改善與家人的關系,不會再對父母出氣。

法官下判後,苦口婆心告誡被告,說他已27歲,不再是個小孩,應該向父母證明自己是可以改過自新。被告必須踏出第一步,爲自己的問題尋求治療或輔導。

完整報道,請翻閱2021年7月10日的《新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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