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打搶渣打銀行的加拿大籍男子羅奇將不會被鞭,內政部受詢時證實,新加坡政府正在著手處理相關程序以履行對英國政府的承諾,當局也不會在取消鞭刑後以其他刑罰取代。
羅奇(David James Roach)承認一項搶劫罪名和一項轉移贓款出境的罪名,這個月7日被判坐牢五年和鞭打六下。
針對當局可能如何處理羅奇的情況,資深律師圖萊辛甘(Eugene Thuraisingam)受訪時說:“要豁免鞭刑最直接的方式是向總統申請特設。只有總統有權赦免被告,讓他免于接受我國法令中強制的某項刑罰。”
羅奇于2016年7月7日上午打搶位于荷蘭巷的渣打銀行分行,劫走3萬多元現金。他事後潛逃至泰國,入境時因沒申報攜帶巨款而被捕,判處14個月監禁,刑滿出獄後被當地政府遣送回加拿大。
2018年1月,羅奇在遣返加拿大途中過境倫敦,我國政府因此尋求英國政府協助把他引渡來新,並答應不會讓羅奇接受鞭刑。這是因爲英國已在1948年廢除鞭刑,英國政府須確保犯人被引渡後同樣不會面對鞭刑。
不過根據新加坡法令,搶劫罪名帶有至少六下的強制性鞭刑。就此,內政部和總檢察署在案件下判當日曾發聯合聲明指出,新加坡和英國理念不同,不認爲體罰不人道或違反國際法律,但爲了引渡羅奇回新受審,我國向英國政府承諾不讓羅奇接受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