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展開爲期兩周的執法行動,302人因涉及不同類型的詐騙案或充當錢騾,目前正協助警方調查。受害人共損失逾820萬元。
根據警方昨日發布的文告,在商業事務局及全國七大警署本月3日至16日進行的執法行動中,年齡介于15歲至77歲的210名男子和92名女子因涉嫌參與詐騙案或充當錢騾被警方調查。
文告指出,這些嫌犯所涉案件多達800起,分別涉及網絡愛情、電子商務、冒充政府人員、假公安、投資、求職、假賭博平台及貸款方面的騙局。他們目前在詐欺、洗錢,以及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的罪名下被警方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第420節條文,詐欺罪名若成立,可面對長達10年監禁和罰款。洗黑錢罪成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
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經營任何形式的付款服務,一旦罪成,嫌犯可面對最高罰款12萬5000元或坐牢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提醒公衆,不應讓他人使用自己的銀行賬號或電話號碼,一旦發現涉案,也須爲此負責。
公衆可以上網或撥打反詐騙熱線1800-722-6688了解防範騙案的更多信息,也可撥打1800-255-0000或上網提供有關詐騙案的線索,所有資料都將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