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落南籃球場三天前發生致命意外,如今逝世17歲少年的母親正考慮采取法律行動,爲兒子討公道。受訪律師指出,由于籃球場在市鎮理事會管轄內,市鎮會料須負一定的責任。
《聯合早報》前天報道,勿洛南2道第18座組屋旁邊的籃球場于周一發生罕見意外。17歲少年裏德萬(Ridwan)在籃球場灌籃時,三米高的籃球架突然倒下,籃板砸中少年的頭部,導致他傷重不治。
據了解,死者是家中獨生子,母親拉希瑪聞噩耗後悲痛不已。
記者昨早電訪拉希瑪,她表示正考慮采取法律行動。她指出:“他是我唯一的兒子,我想爲他討公道。”
拉希瑪悲憤地表示,這事件不是兒子的錯。然而,她會等到調查結果出爐,才決定是否采取法律行動。
律師:家屬可考慮通過侵權法起訴當局
義恒律師事務所的林麗珠律師受訪時解釋,有關當局至少需數月的時間准備驗屍庭研訊,追查死者的死因。驗屍官可能裁定這案件涉及刑事罪,或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在涉及刑事罪的情況下,主控官將對相關人士進行刑事訴訟,但無論驗屍報告結果如何,家屬都可選擇采取民事訴訟。
若決定對市鎮會采取民事訴訟,家屬必須證明對方在事故中的責任。即使驗屍官裁定案件爲不幸的意外,不涉及刑事罪,驗屍庭研訊若顯示市鎮會在事故中有部分責任,家屬還須進一步證明市鎮會多半可能有責任,才足以進行民事訴訟。
林麗珠說:“家屬可考慮通過侵權法(tort)起訴有關當局,因爲籃球場是公共場所,場所擁有者對使用場所的公衆持有責任。”
律師:案件責任追究或牽涉籃球架制造商和承包商
正氣律師事務所的蕭錦耀律師受訪時表示,這起案件的責任追究,可能牽涉到籃球架的制造商,安置籃球架的承包商,甚至籃球架的設計師。由于籃球場在市鎮會的管轄之內,市鎮會料須負起一部分責任。
他也指出,若法庭判斷死者家屬的確受到傷害,就能獲得賠償。但由于死者尚在念書階段,無法確定他日後的收入以及死者家屬蒙受的經濟損失,所以估計死者家屬僅能獲得一筆象征性的賠償,或是雙方達成庭外和解協議。
有關當局至少需數月的時間准備驗屍庭研訊,追查死者的死因。驗屍官可能裁定這案件涉及刑事罪,或是一起不幸的意外。
——義恒律師事務所林麗珠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