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多次不戴口罩而被指控的英國僑民本傑明·格林在法庭上宣布法律不適用于他,因爲他是“主權者”。
這位 40 歲的男子代表自己,于昨天(8月5日)出庭。
盡管他一再聲稱自己心智健全,但法官最終還是要求將他還押在心理健康研究所 (IMH) 進行精神評估,理由是他在法庭上的行爲是做出這一決定的關鍵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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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訴訟開始時,控方指出,格林的法律顧問只是格林的保釋人,而不是新加坡的執業律師。此前,格林的法律顧問因穿著不當而被禁止進入州法院。
作爲回應,自稱是格林的法律顧問的男子說他“不需要執業執照”,並聲稱他在法庭上是爲了爲他的“主權”客戶辯護。他還聲稱自己是“無償大使和菲律賓王國莊園的擁護者”。
法官隨後提醒他,他在當地沒有資格代表 Glynn 或在新加坡犯罪的任何其他人。然後,他要求這名以辯護人身份向法庭自我介紹的男子在旁聽席上觀看訴訟程序。在審判開始時,檢方要求對 Glynn 進行精神評估,以確保他頭腦清醒,並有能力進行辯護。
檢方補充說,他們收到了被告朋友和家人的一封信,信中聲稱他們注意到最近幾個月格林的行爲發生了顯著變化。作爲回應,格林說他的家人和朋友和他一樣“不懂法律”,他們認爲他已經有罪,只是想幫助他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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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他指責檢方沒有告訴他他被指控的罪名,盡管他在 7 月 2 日的另一次開庭中被正式指控。“我可以向你保證,我的頭腦非常健全。每次我問你尖銳的問題時,你都會讓我閉嘴,”他說,將怒火指向檢察官。格林還指出,他曾訪問過 IMH,工作人員並不認爲他心智不健全。
然而,控方反駁了這一點,透露他只是在IMH進行分流評估,並沒有收到對他的精神狀態的詳細評估。庭審中,格林多次提到自己是“主權者”,法律對他不適用。他還聲稱,在美國和歐洲廣爲流傳的“蒙面命令”是“違憲的”,他在進行研究時就知道這一點。說到這裏,他明顯更激動了,開始打斷檢方,說自己被誹謗,心智健全。他還聲稱自己精通法律,比檢察官更了解。
格林說:我已經研究了成百上千小時的法律,我想我有一個博士學位。我認爲這位先生(指檢察官)不知道他在說什麽,格林一再聲稱自己沒有犯任何罪行,並說他是被新加坡警方非法逮捕的。他還說他的“上帝賦予的不可剝奪的旅行權利”被剝奪了,指的是他的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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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判的早些時候,格林聲稱他有供法官閱讀的材料,這將有助于支持他的案件。當法官索要這些材料時,他說他甯願說話來論證自己的觀點,並說他的材料只是幫助他說話的筆記。隨後,他表示自己的辯護“非常紮實和無懈可擊”,並聲稱自己已經公證了“殿下”的文件,並擁有主權身份證。
格林還多次吹噓自己的法律知識,聲稱“完全理解”了許多不同的學科,包括自然法和信托法。然後他宣布他“永遠不會認罪或不認罪”,因爲法律不適用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