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青年在走廊蓋上騎電動踏板車,視頻在網上瘋傳,少年之後因魯莽行事被捕。庭上揭露,青年曾多次觸法,有一次甚至騎電動腳踏車連闖兩個紅燈,當時速度超過每小時80公裏。
現年20歲的被告許名光(音譯),面對20項控狀,控方以其中八項提控。其中包括兩項魯莽行事、兩項使用刑事武力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一項抵觸騷擾法令、一項抵觸交通法令、一項魯莽行爲導致他人受傷,以及一項抵觸陸交局法令的控狀。
被告早前已經認罪,法官昨早(7月15日)判他進入青年改造所12個月。
19歲時魯莽行事被捕
根據案情,2019年11月18日淩晨2時30分,被告在武吉班讓一帶,隆邦路第180座組屋附近的走廊蓋上騎朋友的電動踏板車。被告還叫朋友拍下他騎電動踏板車的畫面,這則視頻後來在社交媒體上傳開。
根據網上視頻,被告當時在走廊蓋上緩緩騎著電動踏板車,離開地面估計有三米左右。《聯合晚報》早前報道,被告事後因魯莽行事被警方逮捕,他當時19歲。
闖2紅燈 飚速超過80公裏
在這之前,被告也因騎電動腳踏車惹禍。2018年6月17日淩晨5時左右,被告在淡濱尼4道騎電動腳踏車,開著警車的兩名巡邏警員發現被告沒戴頭盔。
兩名警員開車上前,要求被告改在行人走道上騎行,被告不只不聽勸,還加快速度揚長而去。案情顯示,他的行駛速度超過每小時80公裏。
警員開車追上去,被告繼續逃,還闖了兩個紅燈,最後在淡濱尼中1路被警員攔下。
被告的電動腳踏車被警方沒收,調查顯示,被告騎的是未進注冊的電動腳踏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