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4日訊)無業漢與大學生聯手,低價買進擁車證將到期的車子進行改裝,並磨掉引擎序號,把“老車”搖身成“克隆車”後出租或出售車子牟利,還向陸交局虛報指車子已被賣到國外。
無業漢前日認罪,案展8月2日下判。
《聯合晚報》早前報道,新躍社科大學(SUSS)的兼職學生陳文傑(28歲)和無業男子李偉良(36歲)聯手,“翻新”報銷車子進行牟利。陳文傑早前已認罪,被判坐牢26個月又兩周,但他不滿判刑已經提出上訴。
李偉亮則面對78項控狀,包括共謀欺騙、使用僞鈔、魯莽行事危害他人性命、觸犯進出口管制法令等,其中一項使用僞鈔罪早前已被撤銷。他前日承認其中24項控狀,余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
案情揭露,案發時無業的被告,他跟陳文傑于2018年9月開始共謀,透過售賣及出租“報銷車”牟利。他們以低價向二手車商購買擁車證快要到期的車子,在偏僻的停車場裏將引擎序號磨掉,然後用合法車牌號碼“克隆”到報銷車子上,再把車子出租或出售。
同時,陳文傑也找廢車場及二手車商辦理手續,向當局申報會將這些車子運送到國外的假象,騙得當局發放數十萬元的擁車證回扣和特惠附加注冊費(PARF)等。
調查顯示,兩人前後“翻新”了至少8輛車子。警方後來在逮捕一名阿窿跑腿時,發現跑腿使用的車子“有古怪”,于是順藤摸瓜,找到並逮捕兩人。
在被告認罪後,控辯雙方都表示需要時間准備判刑陳詞及求情書,法官因此展期至8月2日下判。(人名譯音)
只有頭尾兩張是真鈔
頭尾兩張是真鈔票,間中夾著的全是白紙,無業漢以“現金”購買價值上千元手機,手機過手後趁對方點算現金時開車猛踩油門要走人,賣家捉住車門阻止,結果被拖行了5米路,腳趾受傷縫針。
除了“克隆”舊車,被告也涉及多起使用假鈔案,甚至用白紙充當現金買手機。
案情揭露,被告到網購平台約見賣家,開著租來的車子赴約。他會用一叠50元鈔票進行交易,但整叠鈔票裏只有頭尾兩張是真鈔,夾在中間的全是報紙。
被告見到賣家時不下車,要後者透過車窗把手機放在前乘客座上,把“現金”交給賣家,趁他在數鈔票時開車離開,事後再把手機賣掉。在其中一次交易時,賣家及時抓著車門要被告停車,結果被拖行了至少5米,導致膝蓋和小腿淤青破皮,腳趾還縫了兩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