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在突擊檢查分別位于烏美3道、加基武吉1路、大巴窯8巷與德斯加路的四家無照經營的KTV場所時,共發現42人涉嫌違反冠病法令。24家按摩院也涉嫌違反按摩院法令與上述冠病條例,共46人須接受調查,包括經營者、按摩師與顧客。
警方突擊檢查全島公共娛樂場所與按摩院,88人涉嫌違反防疫及其他條例須接受調查。
警方昨天發文告說,本月2日至8日,警方在23家公共娛樂場所與92家按摩院展開執法檢查。其中,在突擊檢查分別位于烏美3道、加基武吉1路、大巴窯8巷與德斯加路(Desker Road)的四家無照經營的KTV場所時,共發現42人涉嫌違反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2020法令。
另有年齡介于18歲至31歲的四男一女涉嫌經營這四家非法公共娛樂場所,在公共娛樂法令與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令下接受調查。
根據冠病(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不遵守安全距離措施可坐牢最長六個月,或罰款最多1萬元,或兩者兼施。沒有執照供應酒類或提供公共娛樂,各可罰款最多2萬元。
警方也在執法檢查中發現24家按摩院涉嫌違反按摩院法令與上述冠病條例,共46人須接受調查,包括經營者、按摩師與顧客。
四家按摩院 按摩師與顧客都沒戴口罩
其中,四家按摩院的按摩師與顧客在按摩時沒戴口罩,經營者被令關閉按摩院10天並罰款1000元,顧客則因違反安全管理措施,各罰300元。
根據按摩院法令第5(1)項條文,沒有執照在按摩院內提供按摩服務者,可罰款1萬元,或坐牢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可罰款不超過2萬元,或坐牢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按照按摩院法令第35項條文,違例者可罰款不超過5000元。重犯者可罰款不超過1萬元,或坐牢不超過兩年,或兩者兼施。
警方表示,當局一直依法對按摩院與公共娛樂場所展開執法行動,整肅賣淫與其他非法活動,公衆與業者應嚴肅看待安全管理措施。
“警方絕不容忍藐視措施的不負責任行爲,並將依法處置不法之徒。”
本地上個月12日首次通報KTV夜店出現冠病確診病例,隨後引發KTV夜店感染群。截至昨天,該感染群累計252起病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