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一女因涉嫌對執法人員爆粗口或動粗,昨天(8月13日)被控上國家法院,五人全有意認罪。
警方昨天發文告指出,年齡介于33歲至58歲的四男一女,因涉嫌使用侮辱性語言辱罵或對執法人員動粗,昨天被控上庭。
其中一起事件中,隸屬國家環境局的一名執法人員于3月6日下午2時55分,在勿洛水池路第137座組屋底層發現一名女子在抽煙。執法人員上前勸告時,女子的母親祖芭妲(58歲)卻出面幹涉,涉嫌辱罵對方“笨蛋”和“愚蠢”,還叫他下地獄,更恫言要掌掴他,她因此面對一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
同樣被發現在組屋底層抽煙的男子哈裏米(40歲)則面對三項控狀,包括對公務員動粗、抵觸防止騷擾法令和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
他被指于1月25日在勿洛北路第107座組屋底層抽煙時,被環境局人員逮著,結果他涉嫌在沒戴口罩的情況下辱罵和掌掴執法人員。
此外,33歲的塔伊被指在6月24日,將電單車違例停放在人行道而被開罰單,他對此不滿,當場辱罵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更揚言要拳打對方,因此被控一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
另外,宏茂橋德義閣濕巴刹攤主陳昌材(39歲)涉嫌不滿被勸戴上口罩,竟發怒辱罵安全距離大使。
調查顯示,陳昌材早在去年5月21日便曾因辱罵安全距離執法人員而接獲有條件警告,不得在一年內重犯。事隔不過半年多,他卻被指辱罵安全距離大使,因此被控兩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
同樣涉嫌沒戴口罩的廖智盛(46歲)則被控三項控狀,包括抵觸防止騷擾法令、酒類管制(供應與飲用)法案和冠病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
他被指于3月19日在巴西班讓批發中心沒戴口罩,遭隸屬新加坡食品局的安全距離大使發現後,他情緒激動,疑向對方比中指和爆粗口,並醉酒當衆脫褲露寶和撒尿。
五人昨天面控後,皆有意認罪。法官將他們的案件分別展期至9月21日和23日,以及10月6日讓他們認罪。(人名譯音)